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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能源之星规范(金属卤化物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3-04-29  浏览次数:1259
核心提示: 目前,美国能源部有关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MEPS要求和测试程序要求还正在制定当中。金属卤化物灯的能效要求主要体现在能源之星规
      目前,美国能源部有关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MEPS要求和测试程序要求还正在制定当中。金属卤化物灯的能效要求主要体现在能源之星规范中。
有关金属卤化物灯的能源之星规范主要是201175日发布的灯具能源之星规范V1.1版。该规范取代了原来4.2版的住宅照明设备和1.3版的固态照明灯具的能源之星规范,并于201141日开始生效。
根据灯具能源之星规范V1.1版的规定,金属卤化物灯在201391日之前,每个灯-镇流器平台的初始光效应大于等于65 lm/W201391日后,每个灯-镇流器平台的初始光效应大于等于70 lm/W。同时,每个灯-镇流器平台应能提供最小800 lm的初始光输出。
金属卤化物灯的光效和光输出按照IES LM-51-11进行测试。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college/show-35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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