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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镇流荧光灯能效标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3-02-28  浏览次数:1298
核心提示:2008年1月1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发布了第三批《中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将自镇流荧光灯纳入了强
 2008118,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发布了第三批《中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将自镇流荧光灯纳入了强制性能效标识的产品目录。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列入强制性能效标识产品目录的产品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对产品按实施规则进行检测,依据国家能效标准确定产品能效等级(参见GB 19044-2003中的具体要求),并在产品上加贴“中国能效标识”。
中国能效标识是一种强制性比较标识(见图1)。它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为45毫米,宽为30毫米。自镇流荧光灯能效标识上应包括以下内容:
Ÿ   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Ÿ   产品规格型号;
Ÿ   能效等级;
Ÿ   标称功率(W);
Ÿ   色调;
Ÿ   初始光效(lm/W);
Ÿ   依据的能效国家标准编号。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college/show-3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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