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标注内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08-11-27  浏览次数:2929
核心提示:1. 毛皮和毛皮制品(1) 法定要求的标签尚无特殊标签要求。只是《不当赠品类及不当表示防止法》要求有原产国标签。(2 基于法律规定

1. 毛皮和毛皮制品

(1) 法定要求的标签

    尚无特殊标签要求。只是《不当赠品类及不当表示防止法》要求有原产国标签。

 

(2 基于法律规定的自愿性标签

    尚无特殊标签要求。

 

(3) 工业标准自愿性标签

    产品名称:产品上必须展示出产品类型名称连同所用毛皮类型的名称。制造商和销售商应遵守日本毛皮协会颁布的《产品名称标签导则》(Guidelines for Product Name Labeling)的名称惯用法;
    原产地:表明成衣或其它成品的产地(不是指生皮自身的产地);
    公司名称:符合标签要求的公司名称应明显地标示在挂签或其它标签的下部。
    除此之外,制造商或销售商还可以自行决定添加其它形式的标签(例如毛皮材料的原产地、尺寸或产品编码),以及决定使用挂签、缝制标签或其它附加标签的形式。

 

2. 纺织品服装
(1) 法定要求的标签
a. 《家居用品质量标签法》的要求
    《家居用品质量标签法》规定了对纺织品的标签要求。服饰标签必须标示下列信息:
    纤维成分:产品所用的纤维成分必须用指定的术语表示,此外,必须通过质量百分比来表示产品中所使用的每种纤维在该混合物中的比率;
    家庭洗涤及其它处理方法:家庭洗涤及其它适宜的处理方法必须用JIS L 0217标准《纺织品处理用标签标志和其它标记方法》所述的处理标志来表示;
    防水性:由特殊面料制成的服饰必须有表明其防水性的标示。但是,雨衣等没有必要必须标示,除非面料与所要求的不同。雨衣等有防水要求的纺织品可标注防水性。洗涤后防水性能部分失效的,允许加以说明;
    表明局部使用皮革的产品所用皮革的类型:根据《家居用品质量标签法》对各种工业产品质量标签的规定,局部使用皮革或合成革的服饰必须标示出皮革的类型;
    标签加附者:必须标明负责加附标签者的名称、地址或电话号码。1997年的修正案废止了由经济产业省批准的质量标签加附者系列编号系统。

 

 

b. 《不当赠品类及不当表示防止法》中关于原产地的标签要求

    服饰受辖于《不当赠品类及不当表示防止法》强制实行的原产地标签要求,并由公平贸易委员会管理。该法规定了对进口产品准确加附标签的规则,以确保消费者在实际原产地方面不会获得误导信息。
    “原产地”是指在那里产品的性质发生了实质性改变的国家对于服装产品,原产地被认为布料经人工加工为成衣的地方。注意,证明某国为服饰原产地的方式是对于缝制产品将标签缝在产品上,对于针织品是将标签编织在产品上。
 
(2) 基于法律规定的自愿性标签
    基于法律规定的自愿性标签,主要是根据《日本工业标准法(JIS法)》的服装尺寸型号标签。

 

3. 专门类别纺织服装

(1) 丝绸服装
    纤维成分:产品所用的纤维成分必须用指定的术语表示,此外,必须通过质量百分比来表示产品中所使用的每种纤维在该混合物中的比率;
    家庭洗涤及其它处理方法:应根据标准JIS L 0217《纺织品的护理标签》所述的护理标志来表示;
    防水性:由特殊面料制成的服装必须有表明其防水性的标示。但是,雨衣等没有必要必须标示,除非面料与所要求的不同;
    表明局部使用皮革的产品所用皮革的类型:局部使用皮革或合成革的服装必须标示出皮革的类型;
    标签加附者:必须表明负责加附标签者的名称、地址或电话号码;
   《不当赠品类及不当表示防止法》中关于原产地的标签规定,对进口产品应准确加附标签,以确保消费者在实际原产地方面不会获得误导信息。“原产地”是指在那里产品的性质发生了实质性改变的国家,对于服装产品,原产地被认为布料经人工加工为成衣的地方;
    《工业标准法(JIS法)》确定了标记服装尺寸的方法以及尺寸规格;
    “丝绸标志”是表明产品由100%丝绸制成的一个标志,日本丝绸协会负责处理与日本国内使用的丝绸标志有关的咨询。
 
(2) 袜类产品
    所有的袜类产品应标识纤维成分以及加附标签的公司或实体名称;
    当消费者有可能将国产品误认为进口货,或将进口产品的原产地搞错时,《不当赠品类及不当表示防止法》要求在标签上清晰、正确地标示原产地;
    对于袜类产品,JIS法要求按照标准JIS L 4007(袜子和连袜裤的尺寸系列)来标示尺寸标签;
    自愿使用SEK标志。在下列范围内符合日本纺织品功能评估协会安全标准的产品可以授予SEK标志:具有抗菌和防臭性能;相关性能(洗涤能力)的有效期;加工的安全性。
 
(3) 家用纺织品
    家用纺织品的标示项目如下表所示。
 
纺织品
成分
家庭洗涤的图标
标示者名称和地址
床单
毯套、被面、枕套、床罩
台布
 
毛巾
 
 
    Q标志:符合自愿性产业组织Q标志委员会制定的纺织品质量检验标准的床单、床罩和其他物品可以在产品标签上加贴Q标志。
 
4. 自愿性合格标志
(1) SIF标志
    日本纺织品质量和技术中心制定了“SIF标记”,作为优质产品的证明,展示在所有精致缝纫和完成的服装上。
 

 
(2) Silk标志
    Silk标志是附在用100%丝制作的丝绸及丝绸产品上的标记。为了扩大丝绸产品的需求,国际丝绸纺织协会创作了此标准标记,标记还附有29个会员国的名称。该标记在全世界普遍使用,尽管标记上的国家名称各异。进口的丝绸产品带有此标记表示该产品为100%丝绸制作。在日本,该标记是日本丝绸中心的注册商标,并由该中心管理。未与该中心签订合同,不得使用此标记。
 

(3) Hemp标志
    Hemp标志是由日本亚麻、苎麻和黄麻纺织商协会制定的,用作优质产品的证明,因此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使用优质纤维制作的Hemp产品。
 

(4) SEK标志
    为了达到确保产品安全的目标,建立了日本纺织品功能评估协会。在下列范围内符合该组织安全标准的产品可以授予SEK标志:具有抗菌和防臭性能;相关性能(洗涤能力)的有效期;加工的安全性。
 

 
(5) Q标志
    符合自愿性产业组织Q标志委员会制定的纺织品质量检验标准的床单、床罩和其他物品可以在产品标签上加贴Q标志。
 

 

【参考文献】

  • JETRO. Household Goods QualITy Labeling Law[R/OL].
  • JETRO. Handbook for Consumer Products Import Regulations 2007, March 2008[R/OL].
  • 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 国内外纺织服装技术法规(2004版)[M].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4.
  •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国际纺织服装市场遵循的技术法规与标准解析[M].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5.
  • 郭力生,林伟,王力舟等. 走进日本市场——消费品进口法规和规程要求[M].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6.
  • 日本毛皮协会. 产品名称标签导则(Guidelines for Product Name Labeling).
  • 不当赠品类及不当表示防止法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college/show-3452.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关键词: 标签 日本 纺织 服装
分享到:
5.31K
 
[ 学院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阅读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