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口、广告及销售的纺织品(textile products)和床上用品(bedding)。而不适用于以下类别的产品:
- 尺寸在14X以内的儿童睡衣;
- 玩偶、长绒棉玩具和松软类玩具;
- 儿童床、摇篮和婴儿用摇篮;
- (幼儿玩耍的)护栏;
- 儿童用伸缩门及其附件;
- 地毯、毛毯、小方地毯、衬垫、衬席和小块地毯;
- 帐篷(含食物存储帐篷);
- 床垫。
2. 要求
(1) 对无伸出纤维表面的产品,点燃,火焰蔓延的速度需大于3.5 s;
(2) 对伸出纤维表面的产品,点燃,火焰蔓延的速度需大于4 s;
(3) 对床上用品,无伸出纤维表面的产品,点燃,火焰蔓延的时间需大于7 s。
采用CAN/CGSB-4.2 No.27.5《纺织品测试方法——阻燃性——45°角测试——1 火焰冲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