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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玩具市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0-11-27  浏览次数:2634
核心提示:东盟玩具市场准入概述1. 东盟概况 东盟(ASEAN)是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的简称,成立于19
 东盟玩具市场准入概述 


1. 东盟概况

    东盟(ASEAN)是“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的简称,成立于1967年,最初包括马拉西亚、印尼、泰国、新加坡和菲律宾5个成员国。之后又有5个国家加入,分别是文莱(1984年)、越南(1995年)、老挝(1997年)、缅甸(1997年)和柬埔寨(1999年)。此外,东帝汶是东盟候选国,巴布亚新几内亚是观察员国。
    2002年,中国与东盟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宣布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促进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与投资。自贸区建成一年之后,东盟已取代日本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中国也成为了东盟的第三大贸易伙伴。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2010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总值达2927.8亿美元,同比增长37.5%,其中中国对东盟出口1382.1亿美元,增长30.1%。在玩具方面,2010年前11个月,我国玩具出口93.4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3%,其中对东盟出口4.6亿美元,大幅增长69.2%。
    作为东盟成员国之一的马来西亚和泰国,一直与中国保持了良好的贸易伙伴关系。目前,中国已成为马来西亚第一大进口国,马来西亚成为中国在东盟的第一大贸易伙伴。玩具类产品是中国对马来西亚出口的优势产品,位列马来西亚自中国进口大类商品的第六位,占马来西亚玩具进口额的30%。中国是泰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第三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虽然玩具类产品不是中国对泰国出口的优势产品,仅占到中国对泰出口额的0.6%左右,但泰国本国制造的玩具价格整体而言比中国玩具的价格要高出约15%,且玩具生产商数量较少,产能不高,因此是中国极有潜力的玩具出口新兴市场,应该引起更多企业的关注。


2. 马来西亚玩具市场准入要求
    马来西亚对玩具的监管机构主要是马来西亚国内贸易、合作和消费者事务部(Ministry of Domestic Trade, Co-operative and Consumer Consumerism,简称MDTCC)。MDTCC成立于1990年10月27日,宗旨是规范国内贸易行为及保护消费者权益。

    玩具的认证工作委托马来西亚标准与工业研究协会(Standards and Industrial Research InstITute of Malaysia,简称SIRIM)下属的SIRIM QAS国际有限公司(简称SIRIM QAS)承担。SIRIM是马来西亚的国家标准和质量组织中最主要的标准制定机构及认证机构,同时还可提供国内和国外的多种认证。SIRIM QAS是SIRIM的全资子公司,是马来西亚主要的认证、检验和检测机构。认证的产品涵盖了电气产品、防火设备、机械产品、建筑材料、化学品、食品和消费品等。
    马来西亚的法律主要包括法案和下一级的法规这两个层面。在法案方面,与玩具相关的是《消费者保护法案1999》(Consumer Protection Act 1999),该法案几乎涉及所有的产品和服务,共包括14个部分150条规定。其中第3部分“产品和服务的安全”的第19条“安全标准”规定,马来西亚可以通过制定法规,来规定具体产品或服务的安全要求。根据该法案制定的、与玩具相关的法规主要包括:

  • 《消费者保护(玩具安全标准)法规2009》(Consumer Protection (safety Standards for Toys) Regulations 2009)及其2010年7月29日对其所做的修订;
  • 《消费者保护(安全标准的符合性证书和符合性标志)法规2010》(Consumer Protection (Certificate of Conformance and Conformity Mark of Safety Standards) Regulations 2010),该法规取代了《消费者保护(安全标准的批准证书和符合性标志)法规2009》(Consumer Protection (Certificate of Approval and Conformity Mark of Safety Standard) Regulations 2009)。

    其中《消费者保护(玩具安全标准)法规2009》规定了玩具投放马来西亚市场时应符合的标准要求,可参见下表。马来西亚玩具标准主要采用了ISO 8124和EN 71系列。由于这些标准被法规引用,因此是强制性的。此外,法规的附录II列出了26种不属于玩具的产品。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采用标准

1

MS ISO 8124-1:2001

玩具安全-第1部分:机械和物理性能

ISO 8124-1:2000

2

MS ISO 8124-2:1999

玩具安全-第2部分:易燃性

ISO 8124-2:1994

3

MS ISO 8124-3:2002

玩具安全-第3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ISO 8124-3:1997

4

MS 1774 Part 4:1998

玩具安全-第4部分:化学及相关活动的实验装置

EN 71-4:1990

5

MS 1774 Part 5:1998

玩具安全-第5部分:除实验装置以外的化学玩具(装置)

EN 71-5:1993

6

MS 1774 Part 6:1998

玩具安全-第6部分:用于年龄警告标签的图形标志

EN 71-6:1994

7

MS 62115:2008

电动玩具安全

IEC 62115:2006

     《消费者保护(安全标准的符合性证书和符合性标志)法规2010》规定了玩具的符合性证书和符合性标志。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首先向主管机构提交相关文档申请注册,在获得主管机构批准并取得注册号之后,才能将样品交给主管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测试机构进行测试。在测试合格后,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以符合性证书的方式,宣称产品已经符合了安全标准。符合性证书应提交给监管机构,获取发证书编号。

 

3. 泰国玩具市场准入要求
    泰国的对玩具的主要监管机构是泰国工业部下属的泰国工业标准协会(Thai Industrial Standards Institute,简称TISI)。TISI的主要目标是保护消费者、保护环境及自然资源以及保证公平贸易,并消除标准化检测造成的贸易壁垒。其方针是在工业领域推广标准化,保证工业的发展和进步,使企业、消费者及国家利益达到最大化。
    在具体工作方面,TISI负责制定泰国国家标准TIS,并参与各种国际标准的制定。根据TIS标准开展自愿性产品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此外,TISI还是泰国的WTO/TBT通报咨询点。
    在泰国市场销售的玩具需要符合1968 年颁布的《工业产品标准法》(Industrial Product Standards Act, B.E.2511)中的相关要求,该法案详细规定了泰国产品认证的标准、标志、测试和认证等原则性的要求。在1968年颁布后,法案先后进行了5次修订,最近的一次修订是2005年。
    根据《工业产品标准法》,泰国对产品制定了一系列TIS国家标准。TIS标准分为自愿性和强制性两类,截止2011年6月,自愿性标准共有2936个,强制性标准只有99个。在玩具方面,强制性标准有3个,分别为TIS 685 Part 1-2540 (1997)、TIS 685 Part 2-2540 (1997)和TIS 685 Part 3-2540 (1997),分别规定了玩具的通用要求、包装和标签要求、以及测试和分析方法。此外还有一些自愿性的玩具标准。具体可参见下表。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标准性质

1

TIS 685 Part 1-2540 (1997)

玩具 1部分 通用要求

强制性

2

TIS 685 Part 2-2540 (1997)

玩具 2部分 包装和标签要求

强制性

3

TIS 685 Part 3-2540 (1997)

玩具 3部分 测试和分析方法

强制性

4

TIS 684-2549 (2006)

玩具中的漆

自愿性

5

TIS 122-2518 (1975)

塑料玩具中的铅含量

自愿性

6

TIS 2236-2548 (2005)

电动玩具 安全

自愿性

    TIS 685 Part 1-2540的“4.1 技术要求”和“4.2 某些类型的玩具的要求”规定了玩具的机械和物理性能,包括玩具的表面、不同材料的夹角、薄型刚性材料的圆孔、驱动装置等,还对不同类型的玩具,如刺激性保护装备、投射玩具、水上玩具、小玩具、带门、盖及类似的装置、绕脖的玩具等20类特定的玩具作了详细的规定。“4.3 易燃性要求”规定了玩具的易燃性。“4.4 化学物质”规定了八大重金属的迁移限量。
    此外,TIS 122-2518 (1975)规定了塑料玩具中铅含量及其测试方法:带有颜料涂层的塑料玩具中铅含量不得超过涂层总重量的0.5%(质量百分比);染色塑料玩具中的铅含量不得超过玩具重量的0.5%;带有颜料涂层的染色塑料玩具的铅含量分别不得超过上述两条限值。TIS 684-2549 (2006)对玩具中漆的成分、测试方法和取样等方面都进行具体的规定,还对Parker类漆和粘类漆的非挥发性有机物的百分含量限值等规定了相应的要求。
    TIS 2236-2548 (2005)的内容与IEC 62115基本一致。对于电动玩具,还需要符合TIS 685系列标准中规定的玩具的通用要求、包装和标识、测试和分析方法的要求,以及TIS 166-2549 (2006)《家用电气和类似器具的插头和插座:使用电压不超过250 V的插头和插座》的要求。

来自技术壁垒资源网(http://www.tbtmap.cn)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college/show-3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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