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体要求
CPSIA第101节对儿童产品材料中的总铅限量进行了规定,要求:自法案实施180天后(2009年2月10日),产品中总铅限量不得超过600 ppm;1年后(2009年8月14日),产品中总铅限量不超过300 ppm;3年后(2011年8月14日),产品中总铅限量不超过100 ppm(如果可行)。
2011年6月29日,CPSC发布了将总铅含量降至100 ppm的技术可行性的相关分析数据,结果认为对于设计供12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该限量要求在技术性上是可行的。2011年7月15日,CPSC进行投票(3-2)通过了该决定。要求自2011年8月14日起,12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的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需要满足总铅含量100 ppm(可接触部件)的要求。[注2]
此外,法案还规定了一些豁免情况,主要包括几类产品:不可触及零部件;某些电子设备、非公路用车(Off-Highway Vehicles);童车及相关产品;普通书籍和纸质印刷材料;某些不可能含铅的产品;某些已使用的儿童产品。
2. 第三方测试及测试方法
在第三方测试方面,2009年1月30日,CPSC决定对儿童产品总铅含量的强制性测试和认证要求,推迟一年实施。2009年12月28日,CPSC又将其推迟一年实施。2011年2月8日,CPSC再次发布通告,将儿童产品总铅含量(儿童金属首饰除外)的强制性测试和认证推迟到2011年12月31日[注1]。即从2012年1月1日起,儿童产品总铅含量的强制性测试和认证要求开始实施。而金属首饰的总铅含量的强制性测试和认证要求则从2009年3月23日起实施。[注3]
针对儿童金属珠宝中的总铅 Test Method CPSC-CH-E1001-08.1 (2010年6月21日修订版);
针对儿童用品中的总铅 Test Method CPSC-CH-E1001-08.1(2010年6月21日修订版);
针对非金属的儿童用品中的总铅 Test Method CPSC-CH-E1002-08.1(2010年6月21日修订版)。
之后,CPSC还制定了两项新的测试方法Test Method: CPSC-CH-E1001-08.2和Test Method: CPSC-CH-E1002-08.2,已在其中新加入了SDXRF检验法,替代之前的 CPSC-CH-E1002-08.1和CPSC-CH-E1002-08.1。随后,又依据评议意见发布了Test Method: CPSC-CH-E1001-08.3和Test Method: CPSC-CH-E1002-08.3,以替代CPSC-CH-E1001-08.2和CPSC-CH-E1002-08.2。但是,CPSC称在CPSC发布相应的公告之前,仍然认可之前的版本。
本页面的下级栏目介绍了CPSC关于含铅儿童用品的具体实施规则,包括:不易触及的零部件、 某些电子装置的豁免、某些原料或产品的免除测试、确定或排除的程序和要求、某些产品总铅含量测试的推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