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EE指令(2002/96/EC)是与RoHS(2002/95/EC)指令同时发布的,全称为《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指令适用于交流电不超过1000 V,直流电不超过1500 V的十类设备,其中第7大类中就包括玩具。WEEE指令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报废设备的治理方法:
- 从产品设计开始就考虑环保要求;
- 分类收集:报废设备/产品与普通市政垃圾分开收集;
- 处理:按特殊处理程序处理和报废设备/产品;
- 回收:由生产者或第三方在单独或集中的基础建立回收系统并制定了各类产品的回收率。
(2) 回收处理费用:指令规定回收费用由生产者承担。
(3) 有关信息体系:成员国应建立体系提供足够信息使涉及电子电气设备生命同期的相关方明白各自的责任与义务。
(4) 惩罚与强制措施及实施条款:WEEE指令是生产者负责的指令,由生产者为指令的实施付费,生产者承担WEEE的收集、处理、回收、再使用和循环利用所发生的费用。成员国则需达到回收循环目标,电动玩具属于小型家用电器范畴,回收率为70%,再使用率为50%。2008年12月31日,成员国需达到新的更高的回收目标。
与RoHS指令的修订进程类似,欧盟于2008年12月提出了WEEE指令修订案,在征集公众意见后,于2009年9月发布第二份修订提案。2011年2月3日,欧盟进行了WEEE指令的一读投票;2012年1月19日,欧洲议会二读投票通过了WEEE指令修订案。2012年7月24日,欧盟最终发布了新WEEE指令——2012/19/EU,成员国需在2014年2月15日将其转化为本国法律。与旧版的WEEE指令相比,新WEEE指令规定其适用范围将扩大至所有的EEE(自2018年8月15日起),且给予了一定的过渡期(2012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4日),过渡期内,新WEEE指令适用于附件I给出的10大类电子电气设备。
新WEEE指令与原指令相比,其修订主要为:
(1) 进一步增加了分类收集的要求
(2) 确立了新的收集率
- 在2015年12月31日前,分类收集率为每年每人至少收集4公斤来自私人家庭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或是成员国前三年收集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总重量的均值,以二者中较大的收集率为准;
- 从2016年开始,成员国每年的最低收集率是收集到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总重量占前三年投放到本国市场的EEE的平均重量的45%,且各成员国要确保该收集率从2016年到2019年逐年增加,除非提前达到65%的收集率;
- 从2019年开始,各成员国每年需达到的最低收集率应占前三年投放市场的EEE的平均重量的65%,或是各成员国本土产生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总重量的85%。
对于缺乏必要的基础回收设施以及处于较低的电子电气设备消费水平的某些成员国(包括保加利亚、捷克共和国、拉脱维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波兰、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和斯洛伐克等10个欧盟成员国),需要达到的收集目标是:
- 从2016年8月14日开始,最低收集率应占前三年投放市场的EEE的平均重量的40%,不必达到45%;
- 这10个成员国可自行选择上文提到的除10个成员国之外的其他成员国从2019年开始需达到的收集目标的实现日期,但该推迟日期最迟不得晚于2021年8月14日。
(3) 提高了回收目标
关于WEEE指令的详细内容,可以参考本站WEEE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