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技术壁垒
玩具的使用对象主要是儿童,其安全问题备受各国关注。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针对玩具安全制定了一系列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这也是目前我国玩具出口所遭遇的主要贸易壁垒,而出口中所遭遇的非技术壁垒则相对较少。后者主要是少数发展中国家对我国玩具发起的反倾销。
例如,1994年11月25日,墨西哥经济部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玩具征收2.58%至351%不等的反倾销税,但对命名为“专利产品”的玩具不征收反倾销税。2000年12月15日,墨西哥经济部结束对中国产玩具的反倾销行政复审,宣布将继续征收5年的反倾销税,并对专利产品的反倾销机制进行修改。2006年10月6日,墨西哥经济部发表公告,表示对税号9501-9505的专利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
2. 技术壁垒
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因玩具安全或使用不当造成儿童伤害甚至残废的事故达千余起,因此“玩具安全”已经成为一个国际性的焦点话题。玩具安全也成为最重要的技术壁垒,玩具的安全性主要包括玩具的机械物理、燃烧、化学、电性能四个方面。
(1) 机械物理安全性
玩具的机械物理安全性涉及范围很广,常见的几种伤害有:小部件危险、刺伤或划伤危险、夹伤危险、缠绕危险、窒息危险、弹射危险、噪声危险、砸伤危险等。欧盟EN 71-1:2011标准和美国ASTM F963:2011标准均对玩具的机械物理安全性提出了要求。其中,玩具的小部件危险是最为引人关注的,小部件易造成儿童窒息和吞咽危险,对儿童的危害比较大,是玩具机械物理安全性能的最重要要求。
(2) 燃烧安全性
儿童在使用玩具时不可能完全避免远离,因此玩具材料必须具有已定的阻燃性,否则就会有烧伤小孩的危险,甚至危及生命。欧盟的88/378/EEC指令和EN 71-2:2006标准、美国的联邦法规16 CFR 1610和ASTM F963:2011标准均对玩具材料的燃烧安全性提出了要求。
(3) 化学安全性
玩具中一些有害金属元素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危害性。重金属中毒是一种慢性伤害,是长期接触有毒物质逐步积累的,对健康的危害非常严重。因此,所有与事物/嘴接触的玩具、化妆品玩具、玩具类书写工具,以及儿童使用的玩具中可能与嘴接触的可触及部分和部件,均要测试有害金属的含量。此外,玩具所使用的其他材料,如纺织品、塑料、包装材料、皮革、木材等,也会含有一些有毒有害物质,如偶氮染料、增塑剂、五氯苯酚、甲醛等。
欧盟的88/378/EEC指令、RoHS指令、76/769/EEC及其一系列修订指令、REACH法规和EN 71系列标准、美国的ASTM F963:2011标准、日本的《食品卫生法》、《家用产品有害物质控制法》和ST 2002标准、加拿大的《危险产品法案》和《危险产品(玩具)条例》,均对玩具的化学安全性提出了要求。
近年发生的玩具因化学安全性引起的安全事件,主要是由玩具的含铅油漆过量引起的,对玩具的含铅油漆要求已成为重要的技术壁垒形式之一。油漆中的铅一旦通过呼吸道、消化道、皮肤等途径进入人体,就会在血液中持续累积,引起贫血、记忆力下降、高血压、关节痛等毒性反应,对儿童的危害巨大。目前世界各国对油漆中含铅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禁止使用含铅油漆已成为必然的发展趋势。
(4) 电安全性
对于电动玩具来说,玩具的表面温升过高会直接伤及儿童;电路设计不合理有可能导致爆炸;电池、电机、电器元件的性能不符合标准,会导致电击伤害等。此外,电动玩具还有电磁兼容方面的要求。由高能量、高频率发射源引起的电磁辐射已经为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必须严加控制的社会公害之一,由电动玩具发射引起的电磁干扰是构成电磁辐射的重要组成部分。
欧盟的88/378/EEC指令、EN 71系列标准、EN 62215:2011标准、2004/108/EC指令和1999/5/EC指令、美国的47 CFR 15、47 CFR 95和ASTM F963:2011标准均对电动玩具的电安全性和电磁兼容提出了要求。
除玩具安全之外,社会责任(如ICTI的要求)、工厂的质量和环保体系(如美国TIA玩具安全认证程序中质量环保体系要求)、玩具标识要求(如欧盟与美国对磁性玩具的标识要求、美国部分州对填充玩具的标识要求)等也是流行的技术壁垒方式。
3. 案例分析
(1) 机械物理安全性——玩具手枪
2002年12月6日,瑞典消费者管理局(The Swedish Consumer agency)向社会发布公告称,目前瑞典市场上出现了原产于中国的三种型号的玩具手枪,其塑料子弹因长度不够5.7 cm的规定而存在安全问题,特别是对儿童会有生命危险。瑞典消费者管理局已要求供货商停止销售并从商店和消费者手中收回这些玩具手枪,并发出提示,请消费者退回这些不符合规定的塑料玩具手枪。
不符合的法规或标准:欧盟88/378/EEC指令,EN 71-1的4.17.1 c条款。
不合格原因分析:EN 71-1标准中有关弹射物4.17.1 c)的技术要求规定:带有弹性保护帽的弹射物,其长度必须大于5.7 cm。但回收的这批玩具的弹射物长度最长仅有4.5 cm。EN 71-1要求带弹性保护帽被意外插入气管后,如果弹射物足够长才能从阻塞的气管中拔出,减少窒息的危险。
(2) 燃烧安全性——毛毛球
2005年7月,英国通过欧盟非食品快速预警系统(RAPEX)向欧盟通报,原产于中国的毛毛球(Puffer Ball)有引发火灾的危险。此款毛毛球分为11 cm和15 cm两种规格,球面上布满了卷须。当遇到很小的火苗或与火焰轻微接触一下时,毛毛球的卷须都会剧烈燃烧,火焰会迅速燃烧起来;该产品使用的聚合物材料是高度易燃物。欧盟要求进口商自动停止销售此类玩具,并向零售商发出召回函和召回通知。
不符合的法规或标准:欧盟88/378/EEC指令附录II,EN 71-2的4.1条款。
事件分析:本案中毛毛球属于易燃材料,并且在燃烧过程中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但由于此类材料造假低廉、弹性好,因此仍有厂家违规将其用于玩具生产。
(3) 化学安全性——火车玩具套装
2006年8月18日,英国通报了中国生产的火车玩具套装“Super Big Train”,款式/型号数字:1606。通报的原因为玩具有毒:玩具上的金色涂层中铅含量为312 mg/kg,银色涂层中的可溶性铅含量为128 mg/kg,根据欧洲标准的规定,铅含量不得超过90 mg/kg。此外,金色涂层中还含有75 mg/kg的铬,而标准规定的铬限量为60 mg/kg。该玩具不符合欧洲标准。
不符合的法规或标准:EN 71-3。
事件分析:玩具作为儿童的一种消费品大多要求有丰富的色彩,因而需要用到多种颜料。很多重金属化合物因颜色丰富而被广泛用于油漆或塑料等的颜料,而其中一些就是各国所禁用的重金属。因此,为防止类似问题发生,玩具生产应避免使用含铅、汞、镉、六价铬、锑、砷、硒、钡等化合物的颜料。
(4) 电安全性——玩具车
2007年3月27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与tes-Cox公司联合宣布,对中国生产的“Estes-Cox”牌无线遥控飞机模型实施自愿性召回。这批遥控飞机因可能引起火灾而被召回。产品分别为编号4153的空军中队和编号为4161的空中巡逻兵2款飞机模型,这2款飞机模型的电池为可充电锂电池。被召回的产品数量共66000个。CPSC建议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立即要求退货或更换。
不符合的法规或标准:ASTM F963:2007。
不合格原因分析:这批玩具在更换电池时易产生过热现象,有可能引起火灾。CPSC已收到9起电池过热报告,其中1起造成飞机模型起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