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能源之星”发布了有关整体式LED灯能效认证的草案。2011年5月13日,能源之星发布最新的整体式LED灯具能源认证规范V1.4版本。,主要修改了“能源之星”第三方合格评定的要求。能源之星整体式LED灯共分三部分:首先对面向所有整体式LED灯的要求进行规定;其次对非标准灯的能效要求进行规定;最后对替换灯的能效要求进行规定。
1. 定义及范围
2. 对所有灯的要求
表3.17中列出了对所有灯的要求,即所有整体式LED灯,不管是非标准灯还是替换灯,都必须满足其中的要求。
表3.17 对所有灯的要求
相关色温及深紫外(Duv) |
灯必须包含下列指定的相关色温(根据 ANSI C78.377-2008)中的一种,且范围落在附件中定义的七阶色度四边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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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相关色温 |
目标色温(K)及公差 |
目标Duv及公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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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K |
2725 ± 145 |
0.000 ± 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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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K |
3045 ± 175 |
0.000 ± 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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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K |
3465 ± 245 |
0.000 ± 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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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K |
3985 ± 275 |
0.001 ± 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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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维持 |
产品寿命期间的色度变化在CIE 1976 (u’,v’)色度图上在0.007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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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色指数 |
最低显色指数(CRI)为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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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光 |
灯可以是可调光的,也可以是不可调光的。产品包装上必须清楚表明是否可调。 所有灯的调光器必须是安全的。 制造商对于合格的可调光产品,应提供网页以发布有关调光器兼容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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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 |
从购买之日起必须为灯提供至少3年担保,包括修理或更换。出货时灯的包装必须包括书面保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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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的寿命/流明维护 |
运行25000小时时,灯应该至少能输出初始流明量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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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灯座 |
必须是在ANSI ANSLG C81.61:2007中列出的灯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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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率因素 |
≥ 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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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作温度 |
整体式灯的最低工作温度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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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工作频率 |
≥ 120 Hz 注:该性能特征说明了由于低频率运作引起的可见闪烁的问题并用于稳定形态以及调光操作。调光操作应满足所有的光输出水平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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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和无线电频率(射频)干扰 |
制造商为住宅应用指定的电源必须符合FCC消费者使用要求(FCC 47 CFR Part 15 消费者辐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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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 |
整体式灯的声音等级应为A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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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时电流保护 |
电源应符合IEEE C.62.41-1991中A类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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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电压 |
灯的工作电压为120伏特,±10%。 |
此外,规范中还列出了对整体式LED灯的包装要求。
3. 对非标准灯的要求
所谓非标准灯,也即非标准灯形式的LED灯。这种灯在功率或类型上不等同于现有的标准电灯。除了针对所有灯的要求,非标准灯还需满足表3.18中所列的性能和信息要求。此外,针对非标准灯的要求并不适用于计划取代线型荧光灯或高强度气体放电(HID)灯的LED灯。
表3.18 对非标准灯的要求
最低光效 |
55 lm/W |
最低光输出 |
400 lm |
光强度分布 |
没有特定的光强分布要求。 必须提交测角光度计报告 (基于LM-79-08 测试程序) 以显示灯产生的光强度分布。 产品标签必须以图解形式标明与上述报告一致的光线分布。格式待定。 |
计划应用 |
4. 对替换灯的要求
所谓替换灯(Replacement Lamps),是指计划取代现有标准电子灯的LED灯(根据ANSI C79.1:2002)。在产品包装、印刷品或其他材料上注明标准灯功率或类型的等效值的所有灯必须提供下列关于被取代灯(即目标灯)的信息:
l 目标灯类型,使用在ANSI C79.1:2002中定义的标准灯名称,如A、R、 MR、 PAR等;
l 以八分之一英寸为单位的目标灯直径,如A19、MR16、PAR38等;
l 目标灯标称功率;
l 对定向灯,以度数为单位的目标灯光束角度。
对替换灯的要求并不适用于计划取代线型荧光灯或高强度气体放电(HID)灯的LED灯。
规范将替换灯分为全方向灯(omnidirectional lamp replacement)、装饰灯(decorative lamp replacement)和定向灯(directional lamp replacement)三类,每类都详细地规定了其最低性能标准和尺寸要求(分别参见表3.19、表3.20和表3.21)。
表3.19 对全方向灯的要求
适用的灯型 |
计划取代下列类型标准灯(ANSI C79.1:2002)的LED灯:A、G、P、P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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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光效 LED灯功率<10W LED灯功率 ≥10W |
50 lm/W 55 l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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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光输出 |
灯的最低光输出(总光通量)至少应符合要被取代的灯的目标功率,如下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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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代的灯的标称功率(watts) |
LED灯最低光输出 (lume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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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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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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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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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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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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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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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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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强度分布 |
在0°到135°区域内(轴对称)产品应具有均匀分布的光强度。 在该区域的任何角度的光强度不应与在整个0°到135°区域的平均光强度有超过20%的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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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最大直径 |
不超过目标灯的直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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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总长 (MOL) |
根据ANSI C78.20:2003不超过目标灯的最大总长。 |
表3.20 对装饰灯的要求
适用的灯型 |
计划取代下列类型标准灯(ANSI C79.1-2002)的LED灯:B、BA、BT、C、CA、DC、F |
最低光效 |
40 lm/W |
最低光输出 |
灯的最低光输出(总光通量)等于其计划取代的灯的目标功率的7倍。 |
最大的灯直径 |
不超过目标灯的直径。 |
表3.21 对定向灯的要求
适用的灯型 |
计划取代下列类型标准灯(ANSI C79.1-2002)的LED灯:BR、ER、K、MR、PAR、R 对于MR和PAR灯,应包括下列灯直径: MR16、PAR16、PAR20、PAR30S、P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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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光效 灯的直径≤20/8英寸 灯的直径>20/8英寸 |
40 lm/W 45 l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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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空间均匀度(Color Spatial UniformITy) |
不同方向(如视角的改变)的色度变化应在CIE 1976 (u’,v’)色度图的加权平均点的0.004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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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灯的直径 |
不超过目标灯直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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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总长 |
BR、ER、PAR、R型灯:根据ANSI C78.21-2003不超过目标灯的最大总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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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对PAR和MR16型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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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中心光束强度– PAR 和 MR16灯 |
以对NEMA制造商生产的432 PAR与122 MR16灯的统计分析为基础的模型来确定最低中心光束强度要求。对给定的目标灯功率和目标光束角度,每个灯型的数学函数产生以坎德拉(cd)为单位的最低必需中心光束强度。最低要求是在模型预测的中心光束强度的2个标准偏差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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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的类型 |
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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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 |
http://www.drintl.com/temp/ESIntLampCenterBeamTool_5_19.xls 请将下列信息输入到在线工具: 1.以八分之一英寸为单位的PAR直径 (即16, 20, 30, 38) 2.目标灯标称功率 3.以角度为单位的目标灯光束角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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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16 |
http://www.drintl.com/temp/ESIntLampCenterBeamTool_5_19.xls 请将下列信息输入到在线工具: 1.目标灯标称功率 2.以角度为单位的目标灯光束角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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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角要求(Field angle requirement)– PAR 和 MR16灯 |
在1.3*波束角+3度,强度必须至少为最大强度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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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对BR, ER, K, 及 R型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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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光输出– BR, ER, K, 及 R 灯 |
灯的最低光输出(总光通量)应等于计划取代的灯的目标功率的10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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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强分布 – BR, ER, K, 和 R灯 |
被要求用聚光(Spot)、窄泛光(Narrow flood)、泛光(Flood)这三个术语来表明BR, ER, K,和R 型灯的光束分布: 聚光:10°-20°光束角 窄泛光:20°-30°光束角 泛光:>30°光束角 |
综上所述,相较欧盟和日本等市场,美国在半导体照明的光度、电气及色度规范和测量方法方面居于领先地位,此外美国也较为重视对LED能效要求的规定。这和美国半导体照明产业的发达程度以及政府对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的重视程度是息息相关的。对于出口企业,应该关注美国有关半导体照明产品安全及电磁兼容方面的要求,同时在能效及性能方面也积极改进,只有这样才能使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真正具有竞争力。
整体式LED灯,它被定义为一种包含发光二极管、一个集成LED驱动器和一个符合ANSI标准的用于通过ANSI标准灯座/插座连接到支电路的底座的灯。该规范所适用的产品范围包括计划取代通用白炽灯,装饰(烛台风格)灯和标准反射灯的整体式LED灯,以及非标准灯(non-standard lamps)。其它替代灯在未来可能随着LED技术的发展加入本标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