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P指令所涉及的产品非常广泛,原则上涵盖了除车辆以外的所有投放市场的用能产品,包括热空气及热水设备、电子马达系统、住家及商业场所照明系统设备、家用电器、办公电子产品、个人电子产品、通风及空调系统等。
EuP指令的特点:要求加贴CE标志;要求制造商出示EC(欧共体)合格声明书;规定对产品在投放到欧盟市场时所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进行强制性技术协调;标准的采用是自愿性的;有时需要或允许第三方(一般是认证机构)参与;根据协调标准制造的产品将被假定为符合了相应指令对产品的基本要求。
按照EuP指令的要求,符合条件的产品需要提供下列的技术文档:耗能产品(EuP)的描述;环境评估研究的结果;产品或产品组的生态概要(如果实施措施要求);产品设计规范要素,与环境要素相关联;适用的标准或其他用于证明符合性的协调标准或替代方法的清单;使用者及处理机构所需要的信息;测量的结果。
EuP指令还要求,生产商还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产品在符合EMS/QMS(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条件下制造,满足EuP指令要求并贴附CE标志,这样的产品才能进入欧盟市场。
2009年10月31日,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公报OJ上公布了《确立能源相关产品生态设计要求的框架》(2009/125/EC)。2009/125/EC对2005/32/EC号指令进行了修订,并取代2005/32/EC号指令。2009/125/EC的一个鲜明的变化就是将2005/32/EC中的耗能产品扩展为能源相关产品(Energy-related Products),因此我们将2009/125/EC号指令简称为ErP指令。[注2]
目前,ErP指令已经颁布了一系列实施措施,其中涉及照明设备的有:[注3]
- 2009年3月18日,《关于不带集成式镇流器荧光灯、高强度气体放电灯,以及能够使其工作的镇流器和灯具生态设计要求实施措施》(委员会条例(EC) No 245/2009):主要涉及单端、双端荧光灯、HID灯及其使用的镇流器和灯具。
- 2009年3月24日,《非定向家用灯生态设计要求的实施措施》(委员会条例(EC) No 244/2009):主要涉及家用的节能灯、白炽灯、卤素灯以及非定向LED灯。
- 2012年12月14日,《关于定向灯、LED灯及相关设备的生态设计要求的实施措施》(委员会条例(EU) No 1194/2012):适用于定向灯、LED灯、设计用来安装在电网和灯之间的设备。
- 【注4】增加了ErP指令有关对定向家用灯生态设计要求的研究现状的描述。[2010-12-03|新增]
- 【注3】实施措施已生效,不再是草案了。[2010-12-03|新增]
- 【注2】EuP指令与ErP指令之间的关系。[2010-12-03|新增]
- 【注1】2009年3月24日被委员会条例(EC) No 245/2009取代。[2010-12-03|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