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于2000年6月发布,并于2001年4月实施。《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的目的在于促进3R(reduce减量,reuse再利用,recycle再循环)的整合,3R的整合对于基于3R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建立是十分必要的。特别是,它通过内阁的实施令指定了需要承担3R义务的行业和产品类别,而在通产省的实施规则中规定了他们应进行的自愿行动的细节。实施令中指定了10个行业和69个产品类别,而实施规则中的行动包括了产品制造阶段的3R政策、设计阶段的3R考虑、产品的识别(以助于分类进行废物收集)以及制造商和其他相关团体自愿性收集和回收系统的建立。
相关法规:
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
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实施令
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实施规则
《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与《家用电器回收法》是日本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法律法规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该体系分为三层:
基础层:《促进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
第二层(综合性法律):《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
基于3R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的法律框架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