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欧盟日常消费品的安全,进而保护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欧盟委员会消费者事务司在2001年建立了欧盟非食品类消费品快速预警系统(RAPEX)。RAPEX系统是一种用于通报危险消费品的快速预警系统,它确保成员国主管部门确认的危险产品的相关信息能够在成员国主管部门及欧盟委员会间迅速地分发。该系统旨在防止并限制向消费者供应这些产品。当前,已有30个国家加入了该系统,包括所有欧盟成员国以及欧洲经济区国家: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
RAPEX设立的法律依据为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指令》(GPSD,2001/95/EC)。RAPEX指南文件通过定义该系统的重要工作领域从而使GPSD指令更加完备。根据GPSD指令,各国主管部门通过RAPEX系统,向欧盟委员会通报对消费者健康和安全构成严重风险的消费品的销售或使用,以及采取的预防性或限制性措施。
RAPEX系统中采取的措施包括成员国主管部门命令的措施以及生产商及销售商自愿执行的措施。最常用的措施是:
禁止/停止销售;
从市场中撤出危险产品;
向消费者提供与产品使用相关的风险信息;
从消费者中召回危险产品。
RAPEX针对的是“消费品”。消费品指为消费者设计并能够供专业人员及消费者使用的产品,在服务行业中向消费者提供的产品也被认为是消费品。“消费品”通常包括玩具、儿童用品、电子产品、打火机、化妆品、机动车辆、迷你摩托车、家具、装饰物品、激光指示器、燃气器具和供热设备以及娱乐用船只等,家用电器显然属于“消费品”行列。
根据GPSD指令的定义,“严重风险”指需要政府当局迅速予以应对的风险,包括那些尚未产生即时性影响的风险。此外,RAPEX系统也可交换成员国主管部门对消费者构成中度危害产品所采取措施的信息。
最后,欧盟委员会还可以通过RAPEX系统分发其它有关产品或措施的信息。例如,当成员国主管部门不能够提供所有必要的产品信息(如型号、品牌、包装的详细资料)从而使其它主管部门认可,而这些信息又对于指出产品存在的风险非常重要时,委员会可通过RAPEX系统分发此类信息。
欧盟委员会每周会在其RAPEX系统网址(http://ec.europa.eu/rapex)上公布来自各成员国的有关对消费者产生严重风险的危险产品的通报综述。通报综述提供了有关产品、风险特征及风险预防措施的信息。这些信息将有助于消费者核对他们正在使用或计划购买的产品是否已出现在了RAPEX系统的通报内容之中。
RAPEX系统的有效运作有赖于欧盟委员会与成员国主管部门、生产商与销售商间的密切合作。各方职责分别为:
(1) 成员国主管部门
成员国主管部门要确保商业活动仅向市场上投放安全产品的义务。为达到这一目的,各主管部门必须授予市场监督部门必要的权力,以采取措施防止或限制危险产品的销售或使用。具体来说,成员国职能部门如发现市场上存在危险消费品,则必须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这些措施必须与风险程序及消费人员类别相适应。
信息以标准通报表的形式提交,包括下述内容的详细信息:
产品识别(产品名称、型号、描述、图片);
产品造成的风险(风险的类型及实验室测试的结论);
采取的防止风险的措施(措施的类型、范围、期限及生效日期);
被通报产品的分销渠道(制造商、进出口商、销售商、销售目标国)。
欧盟委员会负责审查这些信息,将检查通报的完整性及质量并评估其是否遵守了相关法规和RAPEX指南文件的要求。这一审查过程被称之为“验证”。经欧盟委员会接收并验证后的信息将分发到该系统所有参与国的国家联系点上。这将确保各成员国主管部门能够检查出提及的产品是否在其市场上销售,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市场监督部门的调查结果,包括适用于其它成员国主管部门的补充信息,随后通过RAPEX系统反馈给欧盟委员会。
国家RAPEX联系点也可直接从消费者处获取有关危险产品的信息。
下图说明了欧盟委员会、国家RAPEX联系点以及成员国市场监督部门间的合作关系:
(2) 生产商与销售商
生产商和销售商要确保仅将安全的产品投入市场。鉴于此,供应链中的产业经营者(economic operators)是RAPEX系统正常运作的重要合作伙伴。
生产商和销售商在评估其投入市场上的产品是否具有危险性方面占据主导地位,这是因为他们是这方面的专家,他们拥有产品的相关信息并且他们与消费者直接接触。因此,一旦他们意识到某种产品具有危险性,他们必须即刻通知成员国主管部门,并明确指出涉及的产品、产品可能产生的风险以及跟踪风险的必要信息。此外,他们还必须向主管部门通报拟采取的措施,以防止可能对消费者造成的进一步的风险。这些信息随后通过RAPEX系统传递给欧盟委员会以及RAPEX系统的其他参与国。
产业经营者承担向主管部门通报相关危险产品信息的义务。该义务是GPSD指令中市场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员国主管部门将能够监测各企业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以应对危险产品形成的风险,并评估是否有必要采取其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