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食品检验检疫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08-10-27  浏览次数:2840
核心提示:出口食品检验检疫要求出口食品必须经过检验机构的检验,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后,在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相应的工作规
出口食品检验检疫要求  

 出口食品必须经过检验机构的检验,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后,在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相应的工作规范、规程以及检验检疫类别对报检的出口食品实施检验检疫。
出口食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规定出具通关证明。进口国家或者地区对检验检疫证书有要求的,应当按照要求同时出具有关检验检疫证书。
出口食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不合格证明。依法可以进行技术处理的,应当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准出口;依法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出境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和监管》
《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出入境粮食和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出口蜂蜜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供港澳活猪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供港澳活禽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供港澳活牛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供港澳活羊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college/show-2402.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关键词: 出口 食品 检验检疫
分享到:
5.31K
 
[ 学院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阅读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