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信息是巩固食品安全政策的基础,必需及时可靠地提供给决策者高质量的食品安全科学建议,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通过公共健康监视与督察网络、可传入人体的动物疾病以及化学残留的监控计划、快速反应系统、农业信息系统、环境放射性检测和研究活动以及相关的研究网络等途径广泛的采集和分析信息;建立一个综合有效的食品安全监视和监督系统来统一管理所有信息来源;制定研究项目计划,加强食品安全科学的基础研究;促进与国家研究所、全欧盟的研究组织及第三国家进行科技合作;建立专门研究动物源性产品的欧盟基准实验室系统,为委员会和各成员国的实验室提供特殊的分析支持。因此,通过广泛的信息收集和分析,精确地评估欧盟食品安全风险,从而可以提供可靠和最新的科学建议。
2. 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的首要目标是通过选择和实施适当的措施,尽可能有效地控制食品风险,从而保障公众健康。风险管理的两大要素是立法和协调管理。为确保食品安全战略原则得到贯彻落实,应不断制定和修改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将饲料纳入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为了对立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需要进一步统一、协调发展欧盟与成员国两级监控的合作机制,健全欧盟框架下的成员国监控体系,明确合作的内容及各方面的权限,加强欧盟监督机关的指导作用和对系统内的管理作用,并确立长期发展计划,加强信息交流工作。加快建立整个欧盟范围内协调一致的国家控制体系,制定欧盟运作标准、建立欧盟管理指导方针,加强管理体制的发展和促进中的行政合作。
3. 风险交流
为了确保风险管理政策能够将食源性风险减少到最低限度,在风险分析的全部过程中,相互交流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食品安全权威机构负责提供涉及欧盟决策制定过程所需要的科学建议,监督与食品安全的相关状况,评估计划结果,并向各相关利益方传达调查研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