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能效法律法规
1. 节能与能效法律法规
俄罗斯历史上最为重要的节能法律是1996年4月3日颁布《联邦节能法》(on Energy Saving,联邦第28-FZ号法律)。《联邦节能法》对节能适用范围、调节节能活动过程中的出现的具体关系、国家节能政策所遵循的原则、节能标准化、计量及认证、节能检验、节能经济与财政机制、节能监督、节能宣传与培训、节能信息保障都进行了规定。作为节能层面上的框架性法律,该法仅仅在国家层面上建立了一个节能框架,并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措施。
2009年11月27日,俄罗斯通过了《联邦节能和提高能源效率法》(On Energy Saving and Increasing Energy Efficiency,联邦第261-FZ号法律),取代1996年的《联邦节能法》。该法规定了提高能源消耗效率的基本原则,以鼓励国家节约能源,并对现行立法(技术调节、住房、城市规划、税收等)进行了修订,以便于后续节能细则的实施。《联邦节能和提高能效法》主要对产品能效信息的披露,建筑、住宅和能源设施领域的能效,能源审计,能源服务合同,节能计划,政府节能采购,节能技术的激励,节能系统的信息支持,以及行政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依据《联邦节能和提高能源效率法》第10条:从2011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和销售100瓦以上的白炽灯;从2013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和销售75瓦以上的白炽灯;从2014年起禁止生产和销售25瓦以上的白炽灯。该法还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各政府机构的办公楼内必须切实采取水、电、气、热的节能措施;自2012年1月1日起,俄罗斯境内所有私人住宅也必须逐步安装特殊节能设施,以进一步提高能效。
同样,在《联邦节能和提高能源效率法》下,2009年12月31日,俄联邦政府颁布第1222号决议,批准了属于能源效率法规管制的产品清单及其实施时间表,要求在俄联邦境内销售的家用耗能设备应在这些产品的技术文件中、产品表面以及文件资料中包含能效等级信息。不同家用耗能产品的实施日期为:
从2011年1月1日起:家用冰箱、冷冻柜、洗衣机、空调、洗碗机、电烤箱、电灯泡;
从2012年1月1日起: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复印机、客运和客货两用电梯;
从2012年12月1日起:家用电炉、微波炉、电视机、电热器具、电热锅炉等加热器具。
违反此规定的进口商和制造商将处以15万卢布(约5000美元)的罚款。具体产品的能效等级以及计算方法在2010年12月27日俄罗斯贸工部颁布了第357号法令中规定。
令人遗憾的是,这些法规并没有给出每种产品参照的标准,也没有给出能效标签的样式。企业可参照欧盟旧能效标签的样式,但是文字改为俄文并去除欧盟图样的方式来执行。
2. 能源战略和政策
除了以上节能与能效法律法规,俄罗斯还颁布了一些能源战略和政策。
2003年8月28日,俄罗斯联邦政府颁布第1234-p号法令,批准通过了《2020年前的俄罗斯能源战略》。该能源战略的主要任务是:规划能源综合体高效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途径、确定能源综合体发展的优先方向、建立落实国家能源政策的措施和机制。能源战略的优先方向是:有效保障国民与国家经济对能源的需求;降低国家能源保障风险;降低能效;提高能源行业的财政稳定;减少能源行业对环境的损害。该战略也确定了国家长期能源政策的重点是能源安全、能源有效性、预算的效率及能源生态安全。
2009年1月20日,俄罗斯政府批准了《2020年前利用可再生能源提高电力效率国家政策重点方向》。该政策重点确立了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宗旨和原则,规定了可再生能源发电、用电规模指标及其落实的相关措施。2020年前,俄罗斯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用电(不含装机容量超过25兆瓦水电站)的指标为:2010年占总量1.5%的份额;2015年占总量2.5%的份额;2020年占总量4.5%的份额。
2009年8月27日,俄联邦政府批准了《2030年前能源战略》(简称为“ES-2030”)。ES-2030把应对金融危机、增加能源出口和提高能效,以及发展新能源作为中长远战略目标。ES-2030对节能和提高能效确立的主要目标有:到2030年,节约2400 m3天然气、3400亿度电、9000万吨煤炭以及4500万吨石油和石油产品;在能源行业关税增长的情况下,提高国家经济的竞争能力;来自石油和天然气额外出口的收入提高840~1120亿美元;政府费用降低30~50亿美元;减少7.9亿吨的CO2排放。
俄罗斯历史上最为重要的节能法律是1996年4月3日颁布《联邦节能法》(on Energy Saving,联邦第28-FZ号法律)。《联邦节能法》对节能适用范围、调节节能活动过程中的出现的具体关系、国家节能政策所遵循的原则、节能标准化、计量及认证、节能检验、节能经济与财政机制、节能监督、节能宣传与培训、节能信息保障都进行了规定。作为节能层面上的框架性法律,该法仅仅在国家层面上建立了一个节能框架,并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措施。
2009年11月27日,俄罗斯通过了《联邦节能和提高能源效率法》(On Energy Saving and Increasing Energy Efficiency,联邦第261-FZ号法律),取代1996年的《联邦节能法》。该法规定了提高能源消耗效率的基本原则,以鼓励国家节约能源,并对现行立法(技术调节、住房、城市规划、税收等)进行了修订,以便于后续节能细则的实施。《联邦节能和提高能效法》主要对产品能效信息的披露,建筑、住宅和能源设施领域的能效,能源审计,能源服务合同,节能计划,政府节能采购,节能技术的激励,节能系统的信息支持,以及行政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依据《联邦节能和提高能源效率法》第10条:从2011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和销售100瓦以上的白炽灯;从2013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和销售75瓦以上的白炽灯;从2014年起禁止生产和销售25瓦以上的白炽灯。该法还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各政府机构的办公楼内必须切实采取水、电、气、热的节能措施;自2012年1月1日起,俄罗斯境内所有私人住宅也必须逐步安装特殊节能设施,以进一步提高能效。
同样,在《联邦节能和提高能源效率法》下,2009年12月31日,俄联邦政府颁布第1222号决议,批准了属于能源效率法规管制的产品清单及其实施时间表,要求在俄联邦境内销售的家用耗能设备应在这些产品的技术文件中、产品表面以及文件资料中包含能效等级信息。不同家用耗能产品的实施日期为:
从2011年1月1日起:家用冰箱、冷冻柜、洗衣机、空调、洗碗机、电烤箱、电灯泡;
从2012年1月1日起: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复印机、客运和客货两用电梯;
从2012年12月1日起:家用电炉、微波炉、电视机、电热器具、电热锅炉等加热器具。
违反此规定的进口商和制造商将处以15万卢布(约5000美元)的罚款。具体产品的能效等级以及计算方法在2010年12月27日俄罗斯贸工部颁布了第357号法令中规定。
令人遗憾的是,这些法规并没有给出每种产品参照的标准,也没有给出能效标签的样式。企业可参照欧盟旧能效标签的样式,但是文字改为俄文并去除欧盟图样的方式来执行。
2. 能源战略和政策
除了以上节能与能效法律法规,俄罗斯还颁布了一些能源战略和政策。
2003年8月28日,俄罗斯联邦政府颁布第1234-p号法令,批准通过了《2020年前的俄罗斯能源战略》。该能源战略的主要任务是:规划能源综合体高效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途径、确定能源综合体发展的优先方向、建立落实国家能源政策的措施和机制。能源战略的优先方向是:有效保障国民与国家经济对能源的需求;降低国家能源保障风险;降低能效;提高能源行业的财政稳定;减少能源行业对环境的损害。该战略也确定了国家长期能源政策的重点是能源安全、能源有效性、预算的效率及能源生态安全。
2009年1月20日,俄罗斯政府批准了《2020年前利用可再生能源提高电力效率国家政策重点方向》。该政策重点确立了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宗旨和原则,规定了可再生能源发电、用电规模指标及其落实的相关措施。2020年前,俄罗斯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用电(不含装机容量超过25兆瓦水电站)的指标为:2010年占总量1.5%的份额;2015年占总量2.5%的份额;2020年占总量4.5%的份额。
2009年8月27日,俄联邦政府批准了《2030年前能源战略》(简称为“ES-2030”)。ES-2030把应对金融危机、增加能源出口和提高能效,以及发展新能源作为中长远战略目标。ES-2030对节能和提高能效确立的主要目标有:到2030年,节约2400 m3天然气、3400亿度电、9000万吨煤炭以及4500万吨石油和石油产品;在能源行业关税增长的情况下,提高国家经济的竞争能力;来自石油和天然气额外出口的收入提高840~1120亿美元;政府费用降低30~50亿美元;减少7.9亿吨的CO2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