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最主要的能效法律是2001年颁布、2002年3月1日起生效的第52号法令《能源节约法》(Energy Conservation Act 2001),该法确定了在印度中央和邦级层面提高能效的整个法律框架、机构安排及管理机制。《能源节约法》授权中央政府及邦政府在有效利用能源和节能方面的权力和职责。在设备和电器领域,中央政府及邦政府:
l 直接强制实行已通告设备及电器的标签;
l 规定已通告设备及电器的能源消耗标准;
l 禁止制造、销售、购买及进口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已通告设备及电器。
为确保《能源节约法》的顺利实施,印度在官方公报发布相关的次级法规。其中涉及电子电器产品的法规如表1:
表1 印度电子电器产品能效法规清单
这些法规规定了管形荧光灯/房间空调器/配电变压器/无霜冰箱的能效标签样式及标示方法。
印度标准主要由印度标准局(BIS)负责。截止到目前为止,印度已经为紧凑型节能灯、冰箱、管形荧光灯、房间空调器等产品制定能效标准(详见表2)。印度的电子电器能效标准基本采用印度国家标准,但直冷式冰箱在国家标准IS 1476 : Part 1 : 2000被修订之前,采用澳洲标准AS/NZS 4474.1:1997《房间空调器第1部分:整体式空调》和AS/NZS 4474.2:2001《房间空调器第2部分:分体式空调》。彩色电视机除符合国家标准外,还应符合IEC 62087《音视频及相关设备能耗的测量方法》、IEC 62301 《家用电器待机能耗的测量》和CEI/IEC 60107-1:1997《电视广播传输接收机的测量方法第1部分:一般要求广播和电视频率的测量》的要求。
表2 印度的能效标准
l 直接强制实行已通告设备及电器的标签;
l 规定已通告设备及电器的能源消耗标准;
l 禁止制造、销售、购买及进口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已通告设备及电器。
为确保《能源节约法》的顺利实施,印度在官方公报发布相关的次级法规。其中涉及电子电器产品的法规如表1:
表1 印度电子电器产品能效法规清单
这些法规规定了管形荧光灯/房间空调器/配电变压器/无霜冰箱的能效标签样式及标示方法。
印度标准主要由印度标准局(BIS)负责。截止到目前为止,印度已经为紧凑型节能灯、冰箱、管形荧光灯、房间空调器等产品制定能效标准(详见表2)。印度的电子电器能效标准基本采用印度国家标准,但直冷式冰箱在国家标准IS 1476 : Part 1 : 2000被修订之前,采用澳洲标准AS/NZS 4474.1:1997《房间空调器第1部分:整体式空调》和AS/NZS 4474.2:2001《房间空调器第2部分:分体式空调》。彩色电视机除符合国家标准外,还应符合IEC 62087《音视频及相关设备能耗的测量方法》、IEC 62301 《家用电器待机能耗的测量》和CEI/IEC 60107-1:1997《电视广播传输接收机的测量方法第1部分:一般要求广播和电视频率的测量》的要求。
表2 印度的能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