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于用能产品能效的管理机构主要有:
l 国家级政府管理部门:能源部(DOE)、环保署(EPA)、联邦贸易委员会(FTC);
l 地方级政府管理部门:加州能源委员会(CEC)、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CPUC)等;
l 非政府部门:美国能源效率经济委员会(ACEEE)、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加州伯克利国家实验室(LBNL)等。
联邦政府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能效政策和管理工作。此外,州政府还设置了能源工作委员会及其它相应部门,负责全国能效政策的实施及管理州政府的能效工作。非政府部门则是沟通政府部门和市场的纽带和桥梁,在美国的节能工作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们既帮助政府制定相关的能效标准标识和激励政策,也在能源政策和节能标准的实施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还在节能政策和节能产品的宣传及提高人们的节能意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 美国能源部(DOE)
美国能源部是美国最主要的能源政策制定及节能管理部门。提高能源效率和节约能源是能源部的一项重点工作。在产品能效方面,美国能源部负责制定用能产品的强制性节能标准(相当于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和测试程序。能源效率与可再生能源局(EERE)是美国能源部下负责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的重要部门。其EERE麾下的“建筑技术计划”中的“电器与商用设备标准计划”,负责住宅电器和商用设备的联邦强制性测试程序和最低能效标准的制修订及相关管理工作。
2. 美国环保署(EPA)
美国环保署(EPA)负责制定和实施水、空气和废物利用的全国性政策。在产品能效方面,它主要与能源部联合负责“能源之星”计划的实施及其能效规范的制修订。
3. 联邦贸易委员会(FTC)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主要负责强制性产品能效标签“EnergyGuide”的管理工作。它必须评估《电器标签规则》(Appliance Labeling Rule)成效,并考虑这项规定是否有可以改善的地方。
4. 加州能源委员会(CEC)
加州能源委员会(CEC)创建于1974年,是加州最主要的能源政策与规划机构。CEC的主要职责之一为通过制定和实电器和建筑节能标准和标识来推动加州的节能工作。CEC组织制定的建筑和电器节能标准和标识体系是美国全国最严格的标准,为加州的家庭和商业机构节省了560亿美元的成本。在过去30年,与美国其他地区能源消耗增长40%相比,加州的人均用电量保持不变,并于2009年被美国能源效率经济委员会(ACEEE)评为美国能效最高的州。
5. 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CPUC)
其主要职能包括:实施能源效率项目,并充分考虑扶持弱势群体;监督非法的市场行为,协调管理用户和厂家关于能耗产品性能方面的纠纷;监督能耗产品厂家的合并和重组工作,确保加州节能环保方面的政策能够得到充分实施。
为了推动加州的节能工作,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推出了公益专项基金(Public Goods Charge,PGC),主要用于支持能源效率、可再生能源、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及示范、扶持弱势群体。
6. 美国能源效率经济委员会(ACEEE)
美国能源效率经济委员会成立于1980年,是一个非政府的节能促进部门。其主要目标是帮助制定、实施及评价美国的能源政策,提高能源效率。主要职能包括:深入的技术及政策评估;与商家、公众及其它机构合作推动节能;组织相关会议;出版发行节能领域的书籍、会议论文集和报告;对消费者和厂商进行节能教育和培训。其节能活动的主要领域包括电器节能。
7. 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
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成立于1970年,其主要任务是保护地球及地球上的人类和动、植物,为它们提供更加良好的生态环境。帮助节能产品、设备的市场转换是NRDC的一项主要工作。推动节能的途径是通过支持强制性最低节能标准和自愿性的能效标准和标识的实施。
8. 加州伯克利国家实验室(LBNL)
加州伯克利国家实验室(LBNL)是由DOE出资与加州伯克利大学合建的国家实验室,由能源系统、能源经济、能源效率、节能技术的科学家、专家及学者组成。能源室的主要研究领域是能源系统分析、建筑节能技术及节能标准标识。LBNL在产品能效主要开展的工作有:帮助制定加州及联邦的节能标准、标识体系;评价能效标准及能源政策的实施效果;帮助检测相关能耗产品的能效标准;开发新的节能技术及节能产品;国际合作节能项目
l 国家级政府管理部门:能源部(DOE)、环保署(EPA)、联邦贸易委员会(FTC);
l 地方级政府管理部门:加州能源委员会(CEC)、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CPUC)等;
l 非政府部门:美国能源效率经济委员会(ACEEE)、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加州伯克利国家实验室(LBNL)等。
联邦政府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能效政策和管理工作。此外,州政府还设置了能源工作委员会及其它相应部门,负责全国能效政策的实施及管理州政府的能效工作。非政府部门则是沟通政府部门和市场的纽带和桥梁,在美国的节能工作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们既帮助政府制定相关的能效标准标识和激励政策,也在能源政策和节能标准的实施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还在节能政策和节能产品的宣传及提高人们的节能意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 美国能源部(DOE)
美国能源部是美国最主要的能源政策制定及节能管理部门。提高能源效率和节约能源是能源部的一项重点工作。在产品能效方面,美国能源部负责制定用能产品的强制性节能标准(相当于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和测试程序。能源效率与可再生能源局(EERE)是美国能源部下负责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的重要部门。其EERE麾下的“建筑技术计划”中的“电器与商用设备标准计划”,负责住宅电器和商用设备的联邦强制性测试程序和最低能效标准的制修订及相关管理工作。
2. 美国环保署(EPA)
美国环保署(EPA)负责制定和实施水、空气和废物利用的全国性政策。在产品能效方面,它主要与能源部联合负责“能源之星”计划的实施及其能效规范的制修订。
3. 联邦贸易委员会(FTC)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主要负责强制性产品能效标签“EnergyGuide”的管理工作。它必须评估《电器标签规则》(Appliance Labeling Rule)成效,并考虑这项规定是否有可以改善的地方。
4. 加州能源委员会(CEC)
加州能源委员会(CEC)创建于1974年,是加州最主要的能源政策与规划机构。CEC的主要职责之一为通过制定和实电器和建筑节能标准和标识来推动加州的节能工作。CEC组织制定的建筑和电器节能标准和标识体系是美国全国最严格的标准,为加州的家庭和商业机构节省了560亿美元的成本。在过去30年,与美国其他地区能源消耗增长40%相比,加州的人均用电量保持不变,并于2009年被美国能源效率经济委员会(ACEEE)评为美国能效最高的州。
5. 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CPUC)
其主要职能包括:实施能源效率项目,并充分考虑扶持弱势群体;监督非法的市场行为,协调管理用户和厂家关于能耗产品性能方面的纠纷;监督能耗产品厂家的合并和重组工作,确保加州节能环保方面的政策能够得到充分实施。
为了推动加州的节能工作,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推出了公益专项基金(Public Goods Charge,PGC),主要用于支持能源效率、可再生能源、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及示范、扶持弱势群体。
6. 美国能源效率经济委员会(ACEEE)
美国能源效率经济委员会成立于1980年,是一个非政府的节能促进部门。其主要目标是帮助制定、实施及评价美国的能源政策,提高能源效率。主要职能包括:深入的技术及政策评估;与商家、公众及其它机构合作推动节能;组织相关会议;出版发行节能领域的书籍、会议论文集和报告;对消费者和厂商进行节能教育和培训。其节能活动的主要领域包括电器节能。
7. 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
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成立于1970年,其主要任务是保护地球及地球上的人类和动、植物,为它们提供更加良好的生态环境。帮助节能产品、设备的市场转换是NRDC的一项主要工作。推动节能的途径是通过支持强制性最低节能标准和自愿性的能效标准和标识的实施。
8. 加州伯克利国家实验室(LBNL)
加州伯克利国家实验室(LBNL)是由DOE出资与加州伯克利大学合建的国家实验室,由能源系统、能源经济、能源效率、节能技术的科学家、专家及学者组成。能源室的主要研究领域是能源系统分析、建筑节能技术及节能标准标识。LBNL在产品能效主要开展的工作有:帮助制定加州及联邦的节能标准、标识体系;评价能效标准及能源政策的实施效果;帮助检测相关能耗产品的能效标准;开发新的节能技术及节能产品;国际合作节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