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笔者根据HACCP食品卫生安全体系的要求,结合啤酒生产企业的实际现状,对此体系在包装车间的贯彻、实施、应用,作一简要介绍,以期与同行进行经验交流,共同为我国啤酒包装质量再上新台阶出谋献策、贡献力量。
HACCP食品卫生安全体系包括:SSOP计划(卫生标准操作规程)、GMP计划(良好的操作规范)、HACCP计划(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等三方面的内容。
1. SSOP计划(卫生标准操作规程)
1.1 地面及排水
生产车间的地面不得有侵蚀、裂缝及积水现象,同时地面保持向下水道方向倾斜,倾斜度应在1/100以上,以保障排水通畅,无残水积存发生。生产车间的墙体侧面和地面、排水沟的侧面和底面的结合处,应有曲率半径3cm以上的弧度,这样更容易进行清洗,在墙角、下水道角没有灰尘、杂物、积水、淤泥、碎玻璃等滞留现象存在。
1.2 通风及照明
生产车间对外出入的门户,应装设能自动关闭的纱门或电动空气帘,在室内安装灭蚊(蝇)灯,以避免外界灰尘和苍蝇、蚊虫等小飞虫进入生产车间,危及啤酒卫生安全。车间空气调节、进排气或使用风扇时,气流方向不得由低清洁区流向高清洁区,以防止啤酒接触面及内包装可能遭受污染,影响产品卫生安全。生产车间采光系数不低于IV级,一般保持在110IX以上照度,啤酒瓶及啤酒液检验作业台应保持在540IX以上照度,所用光源的颜色以不改变食品自身的颜色为主。
1.3 供排水管道设计
车间内生产用水的供应管道,采用不易生锈的管材,水流的方向由清洁区流向非清洁区,排水方向和供水方向相同,排水沟为明沟加盖,排水口使用U形存有水弯的水封和防污罩,做到防虫、防臭、防止固体废弃物进入,保障排水畅通。不与啤酒接触面相接触的非饮用水管道系统,与饮用水管道系统,应以颜色明显区分,并完全隔离,不得有逆流和相互交流现象。
1.4 设备、工具的材质及布局
设备、工具、管道材质,凡接触啤酒的设备、工具、管道必须用无毒、无味抗腐蚀性的不锈钢材质制成。设备、工具、管道表面要清洁,边角圆滑无死角,不易积垢,便于拆卸、清洗和消毒。设置应根据工艺要求合理布局,上下工序衔接紧凑,各种管道、管线尽可能集中专向。冷水管不宜安装在等待灌装的净瓶输送带上方,以防止冷凝水滴入瓶中或啤酒中。设备安装与屋顶、墙面等应有足够的距离空间,设备应有脚架固定,传动部位应有防水、防尘罩,以便于拆卸、安装、清洗和消毒。
1.5 员工的卫生安全
生产车间人员工作期间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手套等,禁止穿拖鞋、赤膊上阵、抽烟、吃零食、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传染性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应立即调至其他岗位,不得从事与啤酒生产相关的工作。
2. GMP计划(良好的操作规范)
2.1 杜绝产品二次污染卫生操作规范
在生产车间里,由于外界温度和室内温度相差较多,又加上车间内湿度较大,房顶上产生的冷凝水,在冲洗地面时飞溅的水滴等,都有可能对清洗消毒完成的预装瓶造成二次污染,所以,在洗瓶机和灌装机之间的输送带上,必须安装防尘、防虫、防水的安全罩,以防啤酒接触面遭受外界二次污染。
2.2 洗瓶、检验的卫生安全
灌装啤酒用的玻璃瓶和金属罐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灌装啤酒使用的旧瓶必须严格检查,严禁有毒、有害或被异味污染过的啤酒瓶进入包装车间(包括各种油瓶、漆瓶、杂瓶、非B瓶等)。灌装啤酒用玻璃瓶必须彻底地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后的啤酒包装容器不得呈碱性,与酚酞反应不得有显色出现,同时应无异味、无杂物、无油污等。洗瓶机使用前必须冲洗干净,及时更换碱液,使用中保证碱液浓度符合控制标准,反冲喷管须透刷干净,保证喷冲有力,无偏冲、分叉冲、斜冲等现象。
2.3 啤酒瓶及啤酒液卫生操作规范
定期对经过洗瓶机清洗消毒过的瓶子,采用恒温、恒湿细菌培养法,测试啤酒接触面微生物的数量;每批次进行不定时、不定期、不定量的抽查。测试结果必须符合公司内控指标和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周转箱应清洁、无破损,摆放整齐,盛放啤酒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周转箱必须标明,以免混用,造成异物或其他物质进入酒液中。
2.4 啤酒灌装及产品接触面卫生操作规范
次酒回收机、灌装机的CIP清洗系统应设备状况良好,杀菌彻底,有效进行期间保养,机身无污染、无杂菌、无积水滞留、无跑、冒、滴、漏现象,不给杂菌营造繁殖的场所。对于和啤酒酒液、啤酒接触面相接触的转到部位,如:回收机计量泵、灌装机中心管、酒阀拨轮等,润滑剂必须使用食品级润滑剂或食品级凡士林,进行转动润滑,使之避免交叉污染。
2.5 灌装、杀菌的卫生安全
灌装机和酒液输送管道,在灌装前应彻底消毒杀菌,首先用热水冲洗10分钟,对酒液接触面升温,再用温度80°、浓度2.5%%-3%%的碱水进行杀菌,然后用脱氧水进行冲洗残碱,酒头和水接触面排放干净、完全、彻底。过滤后的清酒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进行灌装、封盖,密封质量符合国家质量要求。密封后的啤酒及时按照工艺要求进行巴斯德式杀菌,杀菌PU值不得小于25个PU值。经化验室随机抽样,杀菌后的成品酒,各项理化指标均应符合国家卫生安全质量控制标准。
2.6 照明及化学品卫生安全操作规范
灌装机前的照明设施,应装有防爆灯罩,以防灯泡爆炸后的玻璃进入到啤酒瓶中。对领到生产车间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如:氢氧化钠、硫酸等应单独存放,并进行明确标示(有领量、存量、用量、用法、配比、危害等警示内容),以防误作它用。
2.7 员工的个人行为卫生操作规范
从事啤酒生产的工作人员,必须对所穿戴的工作服、手套等物品经常清洗、消毒,保持干净、整洁、无污染。与啤酒产品有接触的岗位员工,要勤理发、洗澡、不得蓄留指甲、涂指甲油及涂抹化妆品等。在工作期间,严禁吸烟、吃口香糖、大吵大闹、追逐打闹等不良行为。
2.8 员工的工作行为卫生操作规范
所有从事生产的部门,每年都要按照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个人卫生和食品安全的教育培训,并必须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才能进入生产岗位进行工作。不同清洁作业区的人员不得相互串岗,只能高清洁区到低清洁区,坚决杜绝进瓶间、洗瓶机人员到灌装机串岗,避免啤酒在灌装过程中,造成内部污染,影响整体产品的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