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 » 认证知识 » 体系认证 » GMP良好操作规范 » 正文

食品GMP认证合约书及认证书变更登载事项作业要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08-04-07  浏览次数:2843
核心提示:附件五食品GMP认证合约书及认证书变更登载事项作业要点一、为执行食品GMP认证合约书及认证书变更登载事项作业,依据食品GMP认证体

附件五
食品GMP认证合约书及认证书变更登载事项作业要点

一、为执行食品GMP认证合约书及认证书变更登载事项作业,依据食品GMP认证体系实施规章第八点规定订定本要点。

二、本要点适用范围:
(一)食品GMP认证工厂名称变更。
(二)食品GMP认证工厂负责人变更。
(三)食品GMP认证工厂地址变更。
(四)食品GMP认证工厂编号变更。
(五)食品GMP认证产品名称及规格变更。
(六)食品GMP认证产品编号变更。
(七)其它登载事项之变更事宜。

三、作业程序:
(一)由申请变更之认证工厂备文检具左证资料向食品GMP认证体系推行委员会申请。
(二)食品GMP认证体系推行委员会受理申请,经核属实者,函请推广宣导执行机构办理变更作业,必要时得请认证执行机构协助查核。

四、认证工厂名称、负责人及地址变更处理原则如下:
(一)应符合公司行号及工厂登记证之规定。
(二)认证工厂之食品GMP相关管理制度不变。
(三)变更事项应与证照之登载事项一致。

五、认证工厂编号变更及认证产品编号变更处理原则如下:
(一)食品GMP认证工厂编号变更处理原则:
应符合食品GMP认证体系实施规章第六点之规定。
(二)食品GMP认证产品编号变更处理原则:
1.属同一制程、配方、包装材质、品名及品牌,产制二种以上不同重量或容量之产品者,得使用同一认证编号,惟应于同一认证产品之规格注明适用之重量或容量。
2.采用相同包装材质,其调味及配方不同者,应区分为不同之认证产品编号。
3.同一公司于不同认证工厂产制同一认证产品,得使用相同之认证产品编号,惟在产品包装标示上应加以注记暗号以资识别。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college/show-1509.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关键词: 食品 GMP 认证 要点
分享到:
5.31K
 
[ 学院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阅读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