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1140阅读
  • 0回复

[REACH/RoHS]对于生产量很小的高度关注物质,REACH是如何规定的?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loos
 

发帖
356
世科币
797
威望
573
贡献值
196
银元
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8-07
— 本帖被 kelly 从 REACH/RoHS环保 移动到本区(2013-10-21) —
只要是高度关注物质,不管其涉及的量多少,都可能需要授权。但是假设如果一种高度关注物质的量小于1吨每年,且以前没有被注册过,以及相关危险性检测数据也不完全,那么这种物质就不太可能会需要被授权。对物质危险性的评定等级是根据其涉及的吨位数来统计的,也就意味着那些低吨位的物质不会被优先考虑需要经过授权,但是如果成员国或者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有充分理由认为一种物质需要经过授权,那么这时候可不考虑其吨位数。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如果您在写长篇帖子又不马上发表,建议存为草稿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