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195阅读
  • 0回复

[综合认证]森林认证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gdhdt
 

发帖
327
世科币
682
威望
346
贡献值
503
银元
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3-08-01
关键词: 森林认证

英文: forest certification; of forest certification;

内容:

        又称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认证,是一种运用市场机制来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工具,它简称森林认证、木材认证或统称认证。森林认证包括两个基本内容,即森林经营认证和产销监管链认证。森林经营认证是根据所制定的一系列原则、标准和指标,按照规定的和公认的程序对森林经营业绩进行认证,而产销监管链认证是对木材加工企业的各个生产环节,即从原木运输、加工、流通直至最终消费者的整个链进行认证。森林认证之所以由独立的第三方进行,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森林认证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森林认证背景

        在过去的20年中,人类对森林的滥砍乱伐和经营不善造成了森林大面积衰退,导致全球森林资源匮乏,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人类赖以生存的空间受到严重威胁。人们普遍认为引起森林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政策失误、市场失灵和机构不健全。国际社会、各国政府以及非政府环境保护组织对此表示了极大关注,并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但效果并不明显。

  在20世纪90年代初,由企业、环境和社会方面的非政府组织和致力于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和提高木材供应渠道透明度的人士一起共同发起了“森林认证”行动,旨在作为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一种市场机制,通过对森林经营活动进行独立的评估,将“绿色消费者”与寻求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和扩大市场份额,以求获得更高收益的生产商联系在一起。1994年,森林管理委员会(FSC)正式成立,制定了FSC原则与标准,并认可认证机构根据此标准开展森林认证。一些国家和地区也开始了自己的认证进程。从此,森林认证在世界范围内逐渐开展起来。

世界上有哪些森林认证体系

     目前全球有3个层次的森林认证体系:全球体系、区域体系和国家认证体系。全球体系森林管理委员会(FSC)体系和森林认证认可计划体系(PEFC);区域体系有泛非森林认证体系(未正式运作);国家体系有美国可持续林业倡议(SFI)体系、加拿大标准化协会(CSA)体系、马来西亚木材认证委员会(MTCC)体系、印度尼西亚生态标签研究所(LEI)体系、巴西的CERFLOR等等。FSC体系是目前受到市场和非政府组织广泛认可的体系,它制定全球统一的FSC原则与标准,并认可认证机构开展认证。各国可成立FSC国家倡议组织,在FSC原则与标准的框架下制定FSC的国家标准。PEFC体系则发展了国家认证体系相互认可的框架,对国家体系进行认可。各个国家或独立发展国家认证体系,寻求国际体系的认可,或在国际框架下发展国家体系。

中国森林认证体系简介

        在世界森林认证蓬勃发展的同时,我国政府也开始关注森林认证,将它视为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和林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潜在的市场政策工具,并开始建设我国的森林认证体系。

  自1995年以来,中国政府的有关人员参加了政府间森林问题工作组和政府间森林问题论坛会议,参与了有关森林认证问题的国际讨论。1999年7月国家林业局与 WWF 在北京联合召开了森林可持续经营和认证国际研讨会,促进了政府、学术界和企业对认证的认识和了解。2000年10月,中国正式加入蒙特利尔进程。2001年11月,中国承办了蒙特利尔进程第12次会议。这次会议,引起了我国政府对森林认证的高度重视。此后,中国政府着手开展中国的森林认证工作。

  2001年3月国家林业局专门在科技发展中心下成立了森林认证处。同年7月又组织成立了中国森林认证领导小组,由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国林科院院长江泽慧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森林认证工作。这标志着我国政府正式启动中国森林认证进程。

  中国森林认证工作领导小组于 2001年9月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确定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职责,并明确指出,中国将在吸收各种森林认证体系优点的基础上,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发展中国自己的森林认证体系。

  2001年8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国集中、统一的认证认可制度的建立。2003年9月 温家宝总理签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自11月1日开始实施,标志着我国认证认可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其中明确指出“国家实行统一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国家对认证认可工作实行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下,各有关方面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 国家林业局于 2002年8月加入全国认证认可部级联席会议,我国森林认证体系正式纳入到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制度之中。我国森林认证体系的发展和执行过程中,将遵循有关认证认可、林业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2002年国家林业局开始组织研究和制定《中国森林认证标准》。目前,该标准已起草完毕,正在等待最后的审批。《中国产销监管链标准》和《中国森林认证管理办法》也正在制定中。目前,国家林业局正与中国林科院共同筹建我国的认证机构中林认证中心。

  2003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了“积极开展森林认证工作,尽快与国际接轨”,极大地推动了森林认证在我国的发展。目前,各方正积极推动我国的森林认证体系寻求两大国际体系森林管理委员会(FSC)和森林认证认可计划(PEFC)的认可和合作。

森林认证目的

        森林认证的主要目的一是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实现森林的可持续经营;二是通过森林认证,可以稳定林产品的现有市场,并促进其进入新的市场。这两大目标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森林认证还可以促进与森林认证有关的各权益相关者参与森林保护和森林可持续经营,促进森林服务的商品化,有助于获得财政资助,降低投资风险,加强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等。

森林认证特点

     森林认证最显著的特点是自愿性,它有别于国家制定的法律和法规。法律、法规每个公民必须遵守、执行,而认证是在要求认证的单位或个人在认识到认证的必要性后,自愿进行的。其次,森林认证是以市场为基础的,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消费者越来越愿意购买经过认证的木材产品。与未经认证的产品相比,经过认证的木材产品在商业上更具有竞争力,这是促进森林的拥有者自愿开展森林认证的动力。另外,森林认证还有独立性、公正性、透明性、可靠性等特点。

文章出自: 世科网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如果您提交过一次失败了,可以用”恢复数据”来恢复帖子内容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