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了WTO,为了保护本国的产业和市场,许多国家已经制定了有关法规,对进口商品的技术指标作限制,形成技术壁垒,使产品具有安全性、环保性和兼容性,同时又限制了产品的进口—日本就是这样一个安全体系复杂的国家。 Imi;EH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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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日本颁布了新的产品取缔法,新法规不再遵循错误方责任原则,而采用了欧洲和北美的一贯做法(过错方责任原则),规定了产品安全责任方为产品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等。 <Z^ P8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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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1日之前,日本的电器及材料控制法(DENTORI)将控制产品分为A、B两大类,其中,A类包括165种产品,主要有电源线、熔断器、开关、变压器、镇流器等;B类包括333种产品,主要有灯饰、家用电器、办公设备等。A类产品必须取得**强制性认证,即T标志,而该标志只能由MITI(日本通产省)颁发。B类产品的符合性则须做自我宣称或申请第三方认证,例如可标示德国莱茵TUV的S标志。 L< 3U)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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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1日后,电器及材料安全法(DENAN)取代了DENTORI法,同时日本还取消了T标志,**不再直接颁发证书,而是授权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产品的符合性评估测试。 IB~`H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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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规将产品分为“特定电器及材料类”和“非特定电器及材料类”。其中“特定电器及材料类”共包括112种产品;“非特定电器及材料类”包括340种产品。进入日本市场的“特定电器及材料类”产品必须取得第三方认证,标示PSE(菱形)标志;“非特定电器及材料类”产品则须做自我宣称或申请第三方认证,标示PSE(圆形)标志。 "'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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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分类产品的数量减少了,更多的产品被归入“无分类产品”中,不再受DENAN制约,而部分原先归入“A类”产品现已归入“特定电器及材料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