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1.1这些要求包括适用予在产品中作电源用的一次(非充电的)和二次(可充电的)锂电池。
这些电池含有金属锂、锂合金或锂离子,它们可由单个或两个以上电池串联、并联或串、并联组成,它们都是通过可逆或不可逆化学反应将化学能转换成电能。
1.2这些要求适用于技术人员可更换和用户可更换的应用场合中使用的锂电池。
1.3这些要求的目的是为了使锂电池在产品中使用时减少着火或爆炸的危险。这些电池最终是否可按受,取决予它在完整产品中的使用是否符合该产品的要求。
1.4这些要求的目的也是为了使用户可更换锂电池从产品中取出和丢弃时,减少由于营火或爆炸对人员伤害的危险。
1,5这些要求适用予含金属锂不大于Sg(0.18盎司)的技术人员可更换锂电池。含锂量大于5g的电池是否可适用要根据其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以及对其是否适用于预定用途而作进一步的检查和试验来做出判断。
1,6这些要求适用子金属锂含量4g(0.13盎司)或更少的用户可更换锂电池,同时每个单体电池中的含锂置不大于ls(0,04盎司)。电池舍锂量大于4g或单体电池含锂量大于lg,可能需要进一步的检查和试验,以确定这类单体电池或电池是否适用于其预定用途。
1,7这些要求不包因吞咽锂电池或其内含物可能造成中毒的危险;也不包括电池被切开可能接触到金属锂造成对人员伤害的危险。
1.8对具有新的或者不同于本标准的要求所规定的特性、特征,元器件,材料或系统的产品,以及有着火、电击或对人员有伤害危险的产品,应采用确定是必要的适当附加的元件和最终产品要求来评定,以保持本标准所期望的可接受的安全水平。凡产品的特性、特征、元件、材料或系统与特定要求或本标准的规定相抵触不能判为符合本标准。在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应采用与制定,修订和实施方法相一致的程序来对这些要求的修订提出建淡和予以采纳。
2概述
2,1测量的单位
2.1.1如果一个测量值后面跟有带括号的以及其他单位表示的数值时,则第二个数值可能只是近似值。第一个规定的数值为要求的数值。
2.2术语
2.2.1术语"锂电池组"和"电池组"指的是包括用户可更换和技术人员可更换锂电池两种。
3词汇
3.1对于本标准而盲采用下列定义。
3.2电池battery
(1)-个单体电池,或者(2)既串联也并联形式连接在一起的一组单体电池。
3,3一次电池battery,primary
只能放电一次的电池。该电池未被设计成可再充电的,而且必须采取充电电流的保护。
3.4二次电池battery,secondary
按制造厂的推荐说明,预定要充放电多次的电池。
3.5技术人员可更换电池battery,technician- replaceable
在产品中使用的电池,其维护和更换只能由对产品的维护和修理经过培训的人员来进行。
3.6用户可更换电池battery, user-replaceable
在产品中使用的电池,其维护和更换可以由用户来进行。
3.7单体电池cell
含有一个正电极和一个负电极的单个电化学电池。
3.8完全充电charged.fully
当电池中贮存的电量达到制造厂规定的最大容量时,则认为电池完全充电。
3.9限流元件component.current-limITing
在异常情况下,用来限制电流的任何元件。限流元件包括电阻器、熔断丝和热熔断器。
3,10非正常充电电流current.abnormal charging
在错误条件下,向一次单体电池或电池充电的电流。
3.11 强制放电discharge,farced
将电池与外接电源串联放电,从而导致电池极性颠倒。
3.12全放电discharged.fully
当电池接上100fl的电阻负载,若闭合回路电压小于0.2V,且短路电流已减少至小于1mA时,则认为电池为全放电。
3.13半放电discharged,half
当电池的额定电量一半已被放掉,则认为电池为半放电。
3.14爆炸explosion
当单体电池或电池的内含物质强烈膨胀,并且单体电池或电池的外壳被撕开或分裂成两块或多块时所出现的情况。
3.15有毒材料material,toxic
在Sax危险性工业材料参考手册或相关参考指南中有毒害危险达到中等2级的任何材料。
3. 16室温room temperature
大约23'C( 73'F)。
3.17泄漏venting
电池或单体电池的电懈液以液体、液滴或气化物从设计的排气孔或通过密封处冒出时的情况。
4概述
4.1壳体
4.1.1锂电池的外壳应具有必要的强度和刚度,以便抵御可能会承受到的错误使用而不会引起着火危险。用户可更换锂电池的外壳应具有必要的强度和刚度。以便抵御可能会承受到的错误使用而不会引起对人员伤害的危险。
4.1.2用户可更换电池中的单体电池应采用有足够抗扭曲强度的刚性外壳。如果打开电池外壳并露出金属锂时,则利用手钳、螺丝改锥或钢锯等力学工具是打开用户可更换单体电池外壳的最低限度的工具。
例外:本要求不适用于古锂金属小于0.02g(0.0007盎司)的单体电池。
4.2电解液
4.2.1用户可更换电池在23±2℃(73±46F)常温条件下,当电池外壳被击穿时,不应含有可能将有毒物质射入眼睛的加压气体或液体,或泄漏大于5rul的有毒液体。
4.3应用
4.3.1在使用中,锂电池应有阻止非正常充电电流的保护。在制造厂规定的故障条件下。电池对充电电流I.(见18,1)经过试验并证明合格时,应采用下列方法在最终产品应用中阻止较大充电电流的保护:
a) 两个阻流元件例如二极管,或者
b) -个阻流元件和一个限漉元件,例如电阻器戏熔断丝。
限流元件应将充电电流限制在18章非正常充电试验所使用的电流值的三分之一。
例外1:当电池不可能承受充电电流,则在最终产品应用时,不要求在电池电路中有充电保护。例如电池动作装置。
例外2:当电池经试验并证明无爆炸危险时,则对特定的应用不要求有保护元件。
例外3:可充电的电池仅要求有限流元件,而不要求有阻流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