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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 No 244/2009于2009年3月发布,于2009年4月12日正式生效。该条例是欧盟EuP 指令的一个重要实施措施,它要求从2009年9月1日开始,家用白炽灯和低效卤素灯将逐步退出欧盟市场,同时对白炽灯和卤素灯的主要替代品一一紧凑型荧光灯(CFLs,俗称节能灯)提出了严格的能效要求。(EC) No 244/2009将灯的能效要求分为六个阶段:第一阶段:2009年9月1日;第二阶段:2010年9月1日;第三阶段:2011年9月1日;第四阶段:2012年9月1日;第五阶段:2013年9月1日;第六阶段:2016年9月1日。 c~O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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