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
美国联邦对烹饪产品的能效要求 +xBK^5/x
3H}~eEg,
zo7XmUI3P
M:UB>-`bW
1. 适用范围 kbp(
a+5
m{$tO;c/Q
-wRyMY_D
在10 CFR 430.2的定义中,主要烹饪部件有相同的主要能量来源,其电气特征基本相同,而且没有任何影响能耗的不同物理特征或功能特征。 S|q!? /jqj
O? Gl4_y
2. 能效限定值 Q),3&4pM
h/X5w4
U!\2K~
美国能源部(DOE)于2009年4月9日发布74 FR 16094号公告,在10 CFR 430.32(j)中规定了对烹饪用产品的能效要求。在该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烹饪产品的能效数值,仅规定“带电线供电的燃气烹饪产品的设计性能要求其不得装配长明灯”。该标准于1990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KM6N'x ^z
,jbGM&.C
3. 检测程序和方法 &>W (l.
YXX36
c/<Sa|'
在CFR 430.23中对该产品检测程序的总要求做了规定。检测方法引用“10 CFR 430分部B”中附录I中。 f2O*8^^Y{Q
MegE--h
"U%n0r2
文章出自: 世科网 f0uUbJ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