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于2008年10月17日发布,并于2009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则仅适用于储水式电热水器,不适用于带电辅助加热的新能源热水器和热泵热水器。该标识(见图1)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 ENERGY LABEL),需包括以下内容:Ÿ 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Ÿ 产品规格型号;
Ÿ 能源效率等级;
Ÿ 24小时固有能耗系数(ε);
Ÿ 热水输出率(μ);
Ÿ 依据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
该标识的信息有以下内容:
Ÿ 生产者名称是指对产品质量负有法律责任的产品品牌所有者或使用者。
Ÿ 产品规格型号依据GB/T 20289的现行有效版本的要求编制,亦可使用企业自己的编号,并与铭牌上的标注相一致。
Ÿ 能效等级应依据GB 21519的现行有效版本和检测报告确定。
Ÿ 24小时固有能耗系数和热水输出率的试验方法依据GB 21519的现行有效版本和检测报告确定,能效标识标注的24小时固有能耗系数和热水输出率应不超过相应能效等级的取值范围。被测产品的24小时固有能耗系数和热水输出率应满足能源效率标识中的标注值。
Ÿ 能效标识依据国家标准为GB 21519的现行有效版本。
图1 中国电热水器的能效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