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标准GB 12021.6-2008(自动电饭煲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发布于2008年10月20日,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了自动电饭煲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待机能耗、保温能耗、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适用于电热元件为加热源的在常压下工作的额定功率小于2000W的自动电饭煲。
2. 能效要求
(1)能效等级
自动电饭煲能效等级分为5级,其中1级能效最高。各等级产品的能效值应不低于表1中的规定。对于有多种功能的产品,其某一等级的产品应至少有一个功能不低于表1的规定。
表1 自动电饭锅能效等级
(2)能效限定值对于金属内锅类自动电饭煲,其能效限定值为表1中能效等级的4级。对于非内锅的自动电饭煲,其能效率限定值为表1中能效等级的5级。对于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内锅的产品,均应满足表1中对应的能效限定值。
(3)节能评价值
对于金属内锅类自动电饭煲,其节能评价值为表1中能效等级的2级。对于非金属内锅的电动电饭煲,其节能评价值为表41-4中能效等级的3级。对于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内锅的产品,应至少有一种能满足表1中对应的节能评价值。
(4)待机能耗
具有待机功能的自动电饭煲,其待机能耗不允许超过2Wh。能效等级3级及以上的产品,其待机能耗不允许超过1.6Wh。
(5)保温能耗
具有保温功能的自动电饭煲,其每小时保温能耗应不大于表2中的规定。
表2 自动电饭煲保温能耗
3. 检测方法
自动电饭煲的热效率值、待机能耗和保温能耗的检测方法依据标准GB 12021.6的先行有效版本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