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对于家用洗衣机的能效限值标准在10 CFR 430.32(g)中规定,测试程序在10 CFR 430.23(j)以及10 CFR 430分部B的附录J和J1中规定。
1. “基本型号”的定义
在10 CFR 430.2 定义中,对洗衣机产品的“基本型号”定义为 :电气特征基本相同。而且没有影响能耗的不同物理特征或功能特征。
2.能效限值标准
2007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家用洗衣机的能量因数(ft3/kWh/周期)应不小于表1所示的限值:
表1 家用洗衣机能量因数的最小限值(ft3/kWh/周期)
2011年1月1日后生产的上开式和前开式标准容量家用洗衣机:
l 修正能量因数(Modified Energy Factor)³ 1.26l 水因数(water factor)£ 9.5
2012年5月31日,DOE在FR公布了家用洗衣机的新MEPS能效标准。新标准于2012年9月28日生效,其规定的新能效要求分别于2015年3月7日(第一阶段)和2018年1月1日(第二阶段)实施。也就是说,2015年3月7日或2018年1月1日生产或进口至美国的家用洗衣机必须满足新标准的要求。新标准规定的家用洗衣机的整合修正能量因数(ft3/kWh/cycle)最小限值和整合水因数(gal/cycle/ft3)最大限值如表2所示。
表2 家用洗衣机的整合修正能量因数和整合水因数限值
新标准使得前开门洗衣机的能耗减少15%,用水量减少35%;上开门洗衣机能耗减少33%,用水量减少19%。新标准将为2015-2044年间在美国的家用洗衣机节省2.7夸特(1015BTU)的能源、3万亿加仑的水、以及将近800亿美元的能源费用,相当于减少1.146亿公吨的二氧化碳排放。 3. 检测方法
10 CFR 430.23(j)对洗衣机的测试程序进行了规定。另外,10 CFR 430分部B的附录J和J1还规定了自动和半自动洗衣机能耗的统一测量方法,其中附录J适用于2001年4月13日之后制造的洗衣机,附录J1适用于2004年1月1日之后制造的洗衣机。两个附录对测试时的相关定义、测试条件、测量耗电量和用水量的程序、计算方法、测试负载、豁免和现场测试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这里不做详细介绍。2012年3月7日,DOE在FR上公布了修订的家用洗衣机测试程序最终规则,修订的测试程序列入10 CFR 430分部B的附录J2。新测试程序将于新能效标准实施之日2015年3月7日起开始实施。在2015年3月7日前,制造商仍可使用附录J1规定的测试程序。
在这份最终规则中,DOE制定了洗衣机的新测试程序(新附录J2中),该程序整合了待机模式和关机模式能耗的程序,以及确定为主动模式一部分的若干其他模式的能耗的测试程序。新测试程序的主要内容为:
- 引入了一个新的用水量效率度量;
- 更准确地反映了当前消费者的使用方式;
- 修改了能源测试周期定义;
- 修改了容量的测量方法;
- 解决了测试布的相关问题,包括预处理洗涤剂和测试设备;
- 澄清某些测试条件;
- 对测试程序某些规定提供附加的澄清和更正;
- 修订年度运行成本的计算;
- 修改和澄清附录J1的若干规定;
- 将过时的附录J 从10 CFR 430 的分部B中删除;
- 修订家用洗衣机的认证、符合性和执行要求。
文章出自: 世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