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GB 12021.7-2005(CRT彩电)
CRT彩色电视机应符合能效标准GB 12021.7-2005及其增补件的要求。GB 12021.7-2005规定了彩色电视机的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目标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CRT彩色电视机的被动待机功率和能效指数的限定值以及节能评价值如下表所示:
其中能效指数EEI=E/ER。E为标准测试条件下24h的实测耗电量(W×h);ER为24h的耗电量基准值(W×h)。
E为彩电在四种状态(开机、主动待机、被动待机和关机)下所测功率Pi(W)与时间ti乘积之和。其中ti取值见下表:
自动关机功能是指不需要使用者操作,彩电从开机状态或待机状态自动进入关机状态。
ER为彩电在四种状态(开机、主动待机、被动待机和关机)下功率的基准值Pi,R(W)与时间ti乘积之和。其中待机和关机状态基准值(W)如下表:
开机状态基准功率P1,R另有公式计算。
此外,待机功率的测试采用平均功率法。
2. GB 24850-2010(平板电视)
平板电视(液晶电视和等离子电视)应符合GB 24850-2010的能效指标要求。
2010年6月30日,我国发布了GB 24850-2010《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并将于2010年12月1日实施。该标准规定了平板电视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以及能源效率和被动待机功率的测量方法和检验规则。
(1) 范围
标准适用于电网电压下正常工作的普通用途的液晶电视和等离子电视(平板电视),也适用于主要功能为电视的不具备调谐器的液晶或等离子电视显示设备。其他类型的平板显示设备可参照执行。
(2) 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和节能评价值
标准规定了液晶电视和等离子电视不同的能效等级要求(1级最高):
能效限定值相当于能效等级的3级,节能评价值相当于能效等级的2级。使用外部电源的平板电视,所使用的外部电源应符合GB 20943的能效限定值要求。
我国平板电视能效标准与欧盟、美国“能源之星”和澳洲电视机能效要求最大的不同,在于计算电视机能源效率时不但考虑开机功率,同时考虑屏幕的平均亮度,而不是如欧美澳把电视机的开机功率限值规定为屏幕面积的线性关系,IEC国际标准也没有平均亮度的概念。该指标有可能会使平板电视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涉及到上游专利的增亮膜技术,有些厂家可能在不改变平板电视耗电量的情况下,单纯通过贴增亮膜来提高平均亮度。
具体平板电视的能源效率公式如下:
Eff = (L×S) / (Pk-Ps),单位为坎德拉每瓦(cd/W)
其中L为屏幕平均亮度(cd/m2),S为屏幕有效发光面积(m2),Pk为开机功率(W),Ps为信号处理功率。
对于Ps:
- 使用YPBPR分量接口输入时,Ps=6 W;
- 使用模拟射频接口输入时,Ps =10 W;
- 使用数字射频接口输入时,Ps=17 W。
对于液晶电视,其能效指数EEILCD = Eff / EffLCD,ref。其中液晶电视能源效率基准值EffLCD,ref =1.10 cd/W。 对于等离子电视,其能效指数EEIPDP = Eff / EffPDP,ref。其中等离子电视能源效率基准值EffPDP,ref:水平分辨率³1920且垂直分辨率³1080时,EffPDP,ref=0.320;其他情况,EffPDP,ref =0.450。
(3) 被动待机功率限定值
- 2012年1月1日前,被动待机功率 £ 1 W;
- 2012年1月1日后,被动待机功率 £ 0.5 W。
此指标与欧盟EuP/ErP指令下的待关机条例(1275/2008)规定相同。 标准对峰值亮度比并没有要求。
(4) 测量方法
标准附录A给出了平板电视能源效率的测量方法,测试信号为极限八灰度等级信号和17%APL白窗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