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欧盟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 *SZ<ori
1. 欧盟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 s]qfLC
欧盟能源政策在不同时期的侧重点不同。在上世纪70年代,其重点是确保安全供应,而当前的能源政策重点转向环境保护,更多地利用对环境友好的可再生能源。现在,欧盟发展可再生能源政策已被提升到战略的高度。 n9%rjS$
欧盟(以2002年之前入盟的15国合计)一次性能源来源的构成情况是:石油占41%,天然气占22%,核能占15%,固体燃料占16%,可再生能源占6%。其中,可再生能源的内部构成情况是:生物质和废弃物发电占63.6%,风能1.4%,地热能3.6%,水力发电31%,太阳能0.4%。可再生能源最重要的应用是在发电领域。 iDA`pemmi&
根据1997年欧盟制定的《可再生能源白皮书》,2010年欧盟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是占整个能源的比重达到12%。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将为欧盟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9/Ls3U?
2008年1月23日,欧盟发布《促进可再生能源使用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议案》(COM(2008)19),旨在加快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以及在欧盟的使用。 vzU %5,
2. 欧盟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政策 =J,:j[D(
欧盟指导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文件,主要有4种类型: bF.Aj8ZQ
(1) 《能源政策白皮书》,其中包含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的论述; Wd7*sa3T
(2) 《可再生能源白皮书》及其《行动计划》; F{[Q
(3) 《能源供应绿皮书》,一般在出版白皮书之前出版,在某种程度上主要是征询各成员国意见的文件; ZO,]h9?4
(4) 欧盟指令,欧盟指令是指导各成员国立法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其对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规定比较具体。涉及到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欧盟指令主要有: nsPM`dz/
2001/77/EC,关于在内部电力市场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的指令; 'oTF$3n
2003/30/EC,关于在运输领域推广使用生物燃料和其他可再生燃料的指令; /#a$4 }2L
2003/96/EC,关于能源产品和电力的税收的框架的指令; 1~+w7Ar=(
2003/54/EC,关于电力市场规则的指令。 pJmn;XbME
3. 欧盟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做法 D`ZYF)[}J
(1) 确立清晰的发展目标:欧盟在2001年10月颁布的2001/77/EC指令中明确规定,欧盟电力行业的可再生能源比重将由1997年的13.9%上升到2010年的22%;并根据各国具体国情,进一步规定了各成员国电力行业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n]0
>J
(2) 设立支持计划:欧盟通过计划拨款的方式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C
m#c
(3) 实行优惠政策:欧盟所有成员国都对可再生能源的生产实行优惠政策,差别在于所实行优惠政策的类型不同以及优惠的程度不同; bV"0}|A~K
(4) 原产保证措施:2001/77/EC指令要求各成员国以客观、透明和无歧视的原则,使得到“绿色证书”的电力供应确实来源于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 0@
-LV:jU
(5) 简化行政审批程序:2001/77/EC指令要求各成员国采取切实措施,简化与可再生能源生产有关的行政审批程序,使中小型企业也有机会从事清洁能源的生产; @'S-nn,sO
(6) 确保方便接入:鉴于电网由传统能源供应商建立和垄断的现状,欧盟有关指令要求,各成员国有关当局要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够方便进入电网,各电网运营商不得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设置过高的入网费等进入壁垒; j8lbn |.
(7) 定期检查与评估机制:根据《可再生能源白皮书》,欧盟要求定期(每3年一次)对其成员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各成员国阶段性目标的实现情况,已采取、拟采取的政策措施,贯彻欧盟有关指令的情况等,用以推动各成员国可再生能源发展; uB%`Bx'OW
(8)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欧盟注重利用市场机制的力量,各成员国采取的手段可分为两种基本类型,即固定价格法和固定产量比例法(配额制)。固定价格法,指国家给可再生能源发电确定一个优惠的上网价格,而发电量的多少由市场决定;固定产量比例法,指国家规定发电商或经营电网的配电商,保证一定比例的电力必须来源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而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价格则由竞争性的市场决定。 $ZA71TzMV
二、欧盟的热电联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