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SIA第102(a)(1)节规定,从2008年11月12日起,所有由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监管的消费品,必须由本国制造商或进口商出具一般性符合证书(General ConformITy Certificate,简称GCC),才能在美国市场流通。每批货运产品必须随附证书,并在CPSC和海关要求审查时提供。此外,还可以采用“电子证书”的方式,只要保证批发商和零售商能够容易获取。
GCC应包括下列内容:(1) 说明产品要符合的规则、禁令、标准或条例;(2) 产品描述、生产日期和地点、产品测试的日期和地点、测试机构名称、详细的邮寄地址、电话号码、负责结果记录的个人联络资料等信息。
GCC相当于是一份供应商符合性声明,它是基于制造商在采取合理测试程序对产品进行测试之后所出具的证书。所谓“合理测试程序”,CPSC认为至少应包括以下5个方面:
- 对产品特性的详细描述和产品应遵循的安全方面的法规、标准列表;
- 样品测试结果符合标准要求;
- 描述产品测试频率的生产测试计划,以表明产品持续符合要求;
- 当测试不合格时将采取的补救行动计划;
- 对整个“合理测试程序”的文档记录和实施计划。
为详细解释CPSIA第102节的测试和认证要求,CPSC于2010年5月20日发布了联邦法规草案16 CFR 1107《关于产品认证的测试与标签》和16 CFR 1109《消费品零部件测试的条件和要求》。16 CFR 1107主要规定了非儿童产品的合理测试方案(Reasonable Testing Program)、儿童产品的认证、以及消费品的标签方案;16 CFR 1109规定了零部件测试的要求,以提高法规的实施效率。
下表列出了截止2011年3月底,需出具GCC的产品和应符合的法规。
关于证书的更多信息,可参考CPSC颁布的16 CFR 1110。
文章出自: 世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