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玩具还应满足电磁兼容(EMC)指令的要求。EMC指令89/336/EEC最初制定于1989 年,后经过了91/263/EEC、92/31/EEC、93/68/EEC三次修订。2004年12月31日,欧盟公布了新EMC指令2004/108/EC,旧EMC指令89/336/EEC 也于2007年7月20日作废。从2009年7月20日开始,符合旧指令、但不符合新指令要求的设备不能在市场上销售。
与旧指令相比,新EMC指令定义更清楚、制造商的负担更少,更易于实施。新指令取消了两种要求第三方机构强制性参与的合格评定程序,只保留了基于模式A的合格评定程序(内部生产控制),制造商可以就设备的符合性咨询公告机构的意见;要求每个设备附带制造商/进口商/投放市场人的名称和地址,增强了设备的可追溯性。
EMC指令适用于所有产生电磁幅射或受到电磁干扰的设备,对这些设备提出了三方面的基本要求:防护要求、信息要求和标志要求。EMC指令包含了电磁干扰(EMI)和抗干扰(EMS)两方面。在保护要求方面,指令要求设备应依据现状进行设计和制造,以确保设备产生的电磁骚扰不超过无线电通讯设备或其他设备不能按预期用途正常运行的水平,并且设备对预期使用中遇到的电磁骚扰应有抗扰性,预期性能没有无法接受的降低。
截至2013年6月,欧盟发布的EMC协调标准清单中与玩具相关的协调标准如下表所示。这些EMC标准都是由CLC/TC 210技术委员会制定的。
表 欧盟与玩具相关的EMC标准
关于EMC指令的详细内容,可以参考本站电磁兼容(EMC)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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