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208阅读
  • 0回复

[化学安全性能和环保]《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解读-- EN71-1:2011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sacs
 

发帖
276
世科币
569
威望
292
贡献值
300
银元
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3-06-23

2011年6月正式发布的EN71-1(玩具机械和物理性能)修订版即反映出了2009/48/EC的新要求。根据某些修改后的内容,以前符合EN71-1的玩具可能需要修改设计,以确保继续符合EN71-1:2011的要求。而且,EN71-1的其他修改可能也需要生产商重新考虑产品的设计。

EN71-1:201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玩具,所谓玩具,是指为14岁以下儿童设计或明显供他们游戏时使用的任何产品,不论是否专用的。

  主要修改内容

  软填充玩具

  含有纤维填充材料的软填充玩具,其接缝需进行70N的拉力测试,并且在使用最大10N的力量下,接缝的任何缝隙不能插入直径为12mm的带有完全倒圆形末端的测试棒的前端,或者表面材料不能插入直径为6mm的测试棒。

  嘴部驱动玩具

  对于可供放入口中的玩具,不论是否由嘴部驱动,新法规都有相关要求。以可供放入口中的玩具为例,可拆卸的吹口和其他部件不可以完全容入小部件容量筒中。另外,玩具中可供放入口中的吹口和其他部件,不包括由嘴部驱动的抛射玩具,在依次进行浸泡测试、扭力测试和拉力测试的过程中被拆卸下来。

  绳索

  供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如果一端带有松散的绳索(不包括拉拽玩具),则绳索松散部分的长度不得超过300mm。

  供18个月以上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包括拉拽玩具),如果一端带有松散的绳索,而且绳索松散部分的长度超过300mm,则玩具或其包装上应附有警告:"警告。不适合18个月以下儿童。带有长绳、长链。勒束危险。"

  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一端带有松散绳索的拉拽玩具,其松散绳索的长度不应超过800mm。

  包装

  不论何种年龄段使用的玩具,其包装外形不能采用小球形状。而且,包装上任何可分离的部位不能是卵形或椭圆形,并且不能可以通过测试模E,除非其较大一边的尺寸为64mm或以上。带有圆形末端的圆柱形包装上任何可分离的部件也要符合这项要求。

  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如果采用半球形包装,则其包装必须符合半球形玩具的相关要求。

  警告

  如果产品的警告语可能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定。则警告语必须贴示在明显位置,并且可以清晰辨识,让消费者在购买前就能看到。这项要求同样适用于网络或者以产品目录形式销售的产品。警告语的最前面必须有"Warning"(警告)字样。即使产品使用年龄警告图示符号,也必须附有"Warning"(警告)字样。

  充气玩具

  现在,不仅是水中玩具,所有充气玩具都要符合有关充气入口阻塞物的某些要求。例如,所有带阻塞物的充气入口中的阻塞物必须永久附着在玩具上。阻塞物或其任何部分,如果在扭力测试中脱离,则在拉力测试中不可以完全容入小部件容量筒中。

  另外,大于1.2米的水中骑乘玩具,应符合EN15649-3中有关ClassA设备休闲漂浮物品的适用要求。

  其他法规更新信息

  近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投票通过了儿童玩具中总铅新限量规定。据悉,根据该规定,自2011年8月14日起,12岁及以下的儿童产品中,除涂层以外的其他材料,总铅含量上限值由300PPM降至100PPM。而此前,美国《消费品安全促进法》已将儿童产品的涂层总铅含量限量值从600PPM降至90PPM。美国成为儿童产品总铅含量管制最严格的国家。

  新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CCPSA)从2011年6月20日起实施。CCPSA广泛适用于多种消费品,包括儿童玩具产品;并取代了实施已有40年的《危险产品法》,正式成为加拿大法律。

  由于公众对镉的使用和其健康危害日渐关注,美国目前已有四个州制定了法规,限制镉在儿童珠宝中的使用,包括加利福尼亚州、康涅狄格州、伊利诺斯州和明尼苏达州。另外,新泽西州、纽约州和罗得岛州也提出了类似的法规议案

  根据议案,任何人不得在儿童珠宝、玩具或儿童护理品的表面涂层或基材中使用含量超过0.0075%(质量比)的镉。

  近日,加拿大政府计划制定措施限制儿童首饰中镉的含量,或者实行完全禁止。加拿大卫生部提出儿童产品中镉的最高上限为0.013%,政府认为在这个范围内才能保证儿童不慎吞入小的首饰时不会有生命危险。

文章出自: 世科网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如果您在写长篇帖子又不马上发表,建议存为草稿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