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于纺织品和服装的标签要求,和其它消费品一样,分为法定要求的标签、基于法律规定的自愿性标签以及工业标准(协会团体)自愿性标签三层。
法定要求的标签
- 家居用品质量标签法(Household Goods QualITy Labeling Law)
- 纺织品质量标签规则(Quality Labeling Rules for Textile Goods)
它们对纺织品标签的内容和形式做了规定,主要涉及纤维成分、家庭洗涤及其处理方法、防水性、表明局部使用皮革的产品所用皮革的类型,其中,家庭洗涤及其处理方法即保养标签必须执行标准:
- JIS L 0217 纺织品处理用标签标志和其它标记方法
- 《不当赠品类及不当表示防止法》规定了原产地标签要求
- 《消防法》规定了窗帘、地毯等产品的耐火标志要求
基于法律规定的自愿性标签
《日本工业标准法》(JIS法)确定了标记服饰号型的方法以及号型规格,服装尺寸型号标准主要有:
- JIS L 4004-2001 男装尺寸体系
- JIS L 4003-1997 女孩服装尺寸体系
- JIS L 4007-1998 袜子和连袜裤的尺寸系列
工业标准(协会团体)自愿性标签
属于工业标准(协会团体)自愿性标签的主要是:日本毛皮协会《产品名称标签导则》(Guidelines for Product Name Labeling)对标签上毛皮名称的规定;主要由协会推行的自愿性标签Q标志,日本丝绸标志,袜类的SEK标志,优质被褥G.F.标志,羽绒金色标签,适用于家用纺织品的产业自愿约束性标签SIF标志、丝绸标志和亚麻标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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