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着手对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先后发布了67/548/EEC指令《理事会指令67/548/EEC,统一有关危险物品的分类、包装和标记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76/769/EEC指令《理事会指令76/769/EEC,各成员国有关限制销售和使用某些危险材料及制品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的协调与统一》、79/831/EEC指令《理事会指令79/831/EEC,关于对统一有关危险品分类、包装和标签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的67/548/EEC指令进行第6次修改》、88/379/EEC指令(1988年)(已废止)、793/93/EEC条例《理事会条例(EEC) No 793/93,现有物质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已废止)等,详细规定了化学品的分类、标签要求和相关测试方法,对1981年前上市的化学品进行风险评估,建立了化学品的管理制度。
2006年12月1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新的化学品政策――REACH 法规((EC)No1907/2006),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规是关于化学制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体系,也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体系。
与电池相关的规定主要集中在注册、对电池中汞含量限制的规定以及与原有电池相关法规的关系这几方面。
相关内容可参考REACH法规:1907/2006/EC条例 和2006/121/EC指令,或参考世科网“REACH法规”专栏。
同时还需注意的是REACH尚无内容明确涉及铅酸电池、镍氢电池、镍镉电池、锂离子电池。
文章出自: 世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