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灯具能源之星认证计划
目前灯具能源之星规范为2011年7月5日发布的1.1版,该规范取代了原来4.2版的住宅照明设备和1.3版的固态照明灯具的能源之星规范,并于2011年4月1日开始生效。据预测,符合该规范的灯具将比现在的荧光灯具节省30%的能源。到2013年,灯具的性能要求将得到进一步提高,效率将比现在的灯具高出40%。本规范规定了定向和非定向灯具的寿命、光通维持率、相关色温(CCT)、显色性(CR)、调光线、功率因子(PF)、瞬时保护、电流波峰系数、操作频率、噪音、电磁兼容等通用要求,然后对非定向家用灯具、定向家用灯具、定向商用灯具等的初始光效、光源最低初始光束和区间流明密度进行了详细规定。1. 范围
“能源之星”固态照明灯具认证计划(1.1版)主要适用于以下产品:
- 非定向家用灯具,包括室内和室外灯具;
- 定向家用灯具,包括筒灯、线槽灯、室外柱灯、橱柜灯等;
- 定向商用灯,包括筒灯、便携式案头台灯等。
2. 通用要求 本规范规定了定向和非定向灯具的寿命、光通维持率、相关色温(CCT)、显色性(CR)、调光线、功率因子(PF)、瞬时保护、电流波峰系数、操作频率、噪音、电磁兼容等通用要求,本报告中仅摘取对LED照明灯具的要求。
表3.14 灯具的通用要求
3. 初始光效、光源最低初始光输和区间流明密度要求
本标准也对三类产品中的LED灯具的初始光效、光源最低初始光输出和区间流明密度也进行了详细规定。
表3.15 灯具的光效、光输出和区间流明密度要求
4. 安全要求
除了上述列出的产品性能要求,本规范对产品的安全要求也进行了规定。表3.16列出了灯具采用的相关安全标准。
表3.16 灯具的安全要求
此外,规范还对灯具的标签和包装要求、灯具中有毒有害物质要求、灯具的保证书要求等进行了规定。
文章出自: 世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