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W'^ np ^]lwd"$ 澳大利亚对紧凑型荧光灯的MEPS要求 D8D
!1 6_ @y\{<X.F\1 为了提高紧凑型荧光灯的
能源性能,从2009年11月开始,在
澳大利亚生产和销售的CFLs必须符合AS/NZS 4847.2-2008中所规定的最低能源效率要求(MEPS)。该
标准适用于不同灯头型号的各种电压及功率的自镇流灯。AS/NZS 4847.2-2008为CFLs的生产商及分销商确定了三种符合方式,生产商或销售商只需满足其中一种即可:第一,符合当地(Local)MEPS(见表1的第二列);第二,符合ELI
认证的要求(见表1的第三列);第三,符合英国能源节约信任计划(EST)第五版或第六版的要求(见表1的第四列和第五列)。
=[)N6XV 3 表1 澳大利亚自镇流紧凑型荧光灯的MEPS
N7I71q| 如果制造商选择采用ELI或EST V 5.0的标准,其中的最大启动时间、最高水银含量等指标没有详细列出,则应遵循“Local”的最低标准。
tj^:SW.0 紧凑型荧光灯的相关能效及性能要求按照AS/NZS 4847.1-2008进行测试。 61rh\<bn <sC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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