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的安全要求主要见于IEC 60598系列标准,其他多数国家都是等同或修改采用了该系列标准。
IEC 60598系列安全标准由通用要求和特殊要求两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通用要求”规定了灯具的一般安全要求,第2部分“特殊要求”则规定了特定产品的安全要求,“特殊要求”对“通用要求”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了补充或修改。对于特定类型的灯具,其完整的安全要求由灯具的“通用要求”与其对应的“特殊要求”共同构成。
IEC 60598-1是灯具的通用安全标准,该标准适用于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 V的钨丝灯、管形荧光灯和其它气体放电灯。该标准按防触电的形式将灯具分为1类灯具、2类灯具、3类灯具,并采用型式试验。该标准规定了导线管、灯座、接线柱、开关、绝缘衬垫和套管、2类灯具的绝缘、电气连接和载流部件、螺钉(机械)连接件和密封压盖、机械强度、悬吊及调节装置、排水孔、防腐性能和保护灯罩等零部件要满足的要求,同时对3类灯具的短路保护、外部线路、连接电源的软缆或软线、缆线的安装、导线固定梁、内部线路、接地规定、防触电性能、防尘、固体物质和防潮性能试验、潮湿试验、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泄漏电流的测定、漏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耐久性试验、热试验(正常工作)、防起火和耐电痕、机械性能试验、无螺纹接线柱及电气连接、接线柱的电气性能试验、接线柱的设计等方面也作了详细的规定。此外,该标准要求灯具必须通过以下基本测试:标记的耐久性试验、螺纹的紧固试验、悬吊试验、缆线固定的试验、接地性能试验、防触电性能试验、防尘、固体物质和防潮性能试验、粉尘试验、防水试验、潮湿试验、绝缘电阻测定、介强度试验、在线检测问题、泄漏电流的测定、漏电距离和电气间隙、测试链试验、耐久性试验、耐久性试验周期、耐久性试验合格性、热试验(正常工作和反常工作下)、耐热性能试验(球压试验)、防起火和耐燃烧性能试验、耐电痕性能试验、接线柱机械性能试验和接线柱电气性能试验等。
该标准还要求灯具标记应清晰而耐久的标注下列内容:
- 额定电压;
- 额定最高环境温度;
- 防尘、防固体物质、防潮程度的IP数字;
- 生产厂的编号或型号标记;
- 额定功率;
- 接线柱识别记号;
- 标称频率(以赫兹为单位);
- 灯具不适合安装在普通易燃面的警告符号。
除通用安全标准IEC 60598-1之外,其他特定类型的灯具应遵循的特殊安全标准请见下表。[注1]
文章出自: 世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