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机 美国“能源之星”能效要求
1. 现行6.1版
美国现行洗衣机“能源之星”能效规范为6.1版(PDF),该版本的能效要求于2013年2月1日生效。本规范适用于衣服容器体积不超过6.0立方英尺的家用和商用洗衣机,家用洗衣机分为自动、半自动和其他类型的洗衣机。本规范不适用于容量小于1.6立方英尺和/或其他非前开门或上开门式设计的洗衣机,以及洗衣干衣一体机和具有可选干衣周期的家用洗衣机。
6.1版规范主要规定了洗衣机的修正能量因数(Modified Energy Factor,MEF)最小值和水因数(Water Factor,WF)最小值。2013年2月1日后的洗衣机应:
对于家用洗衣机:MEF ³ 2.0,WF £ 6.0
对于商用洗衣机:MEF ³ 2.2,WF £ 4.5
其中修正能量因数(MEF)为洗衣容器容量(ft3)除以每个周期洗衣机的总能耗,单位为ft3/kWh/cycle。洗衣机总能耗为洗衣机耗电量、热水消耗能量、以及在洗涤负荷下去除剩余水分所消耗能量之和。MEF越高,洗衣机的效率越高。水因数(WF)为每周期加权总用水量除以洗衣机的容量,代表了独立于洗衣机容量的用水效率,单位gal/cycle/ ft3。水因数(WF)越低,洗衣机的用水效率越高。
能源之星检测洗衣机修正能量因数(MEF)和水因数(WF)的测试方法使用10 CFR 430分部B的附录J1。
2. 7.0版的制定
目前,能源之星正在制定洗衣机7.0版的能效规范。当2011年家用洗衣机能源之星规范刚刚更新,第一年出货的60%洗衣机就达到了能源之星新要求。为了跟上市场变化、保持能源之星认证产品在较高的能效水平,2012年夏季EPA就启动了能源之星规范新一轮的修订,以解决目前能源之星产品的高市场占有率。由于种种原因,包括确定网络洗衣机产品联网标准所需的额外时间,7.0版新能效规范的工作被推迟。鉴于此,EPA提出7.0版新规范的生效日期与联邦新测试程序的实施日期一致,为2015年3月7日。较晚的生效日期,意味着新版规范的能效要求要预见到届时市场上洗衣机能效水平的提高。
2013年6月5日,EPA公布了7.0版洗衣机能源之星规范的第二份标准草案(PDF)。考虑到顶开式和前开式洗衣机在功能上有所不同,特别是洗涤时间,新版标准草案对这两种洗衣机规定了不同的能效要求,如表1所示:
表1 能源之星对于家用洗衣机洗衣机的新能效要求(7.0版第二份标准草案)
新能效要求引入了新的技术参数整合修正能量因数(Integrated Modified Energy Factor,IMEF)和整合水因数(Integrated Water Factor,IWF)。相对于MEF,IMEF在计算洗衣机总耗电量时,增加了整合低功耗模式能耗。IMEF最低限值为基础IMEF与联网IMEF限值之差,其中联网IMEF限值为基础IMEF限值的5%。相对于WF,IWF考虑到所有洗涤循环。
根据目前提供的数据,第二份标准草案的能效要求反映了市场上2.5立方英尺以上家用洗衣机前24%的性能水平。此外,新版规范草案新增了可选的联网产品标准要求,美国能源部(DOE)也同时启动了制定具有网络功能的洗衣机的测试程序。
根据合作伙伴反馈,DOE启动制定洗衣机能源之星清洗和漂洗性能测试程序的工作。
文章出自: 世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