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苯二甲酸酯欧盟限量要求 XXPpj<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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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颁布的关于邻苯二甲酸酯的指导标准(第2005/84/EC),已于2007年1月16日起开始执行。该标准将取代欧盟各成员国实施的不同的对邻苯二甲酸酯的强制执行标准,并取代欧盟以前实施的临时措施。根据新标准要求,DEHP(邻苯二甲酸二己酯)、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和BBP(邻苯二甲酸苯基丁酯)将被限制在所有儿童玩具和服装及其他物品所使用的PVC材料中使用。相应的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和DNOP(邻苯二甲酸二辛酯)也被限制在儿童玩具和服装及所有可能被放入口中的物品中使用。上述6种成分的含量不得超过0.1%。所涉产品不仅包括36个月以下婴童的玩具、服装和护理品,还包括其他年龄段儿童使用的可能会被放进口中的所有物品。 6{TUs>~
欧盟《官方公报》于2007年3月31日发布第2007/19/EC号指令,对食品包装材料中5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溶出量做了规定,限量均小于0.01%。该指令规定必须检测的5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为:1.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2.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3.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4.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酯(DEHP),5.邻苯二甲酸苯基丁酯(B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