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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海关总署跨境电商政策56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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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iec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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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4-07-30
海关总署发布56号文,最为关键的海关总署的政策落地了。相关专家从政策全文中发现以下重点信息:
  
    跨境电商企业进出口将不再适用行邮税,个人物品按行邮税征税。也就是说,有可能所有的跨境进口电商都会摇身一变成为代购平台,而那些号称备货模式在保税仓直发的兄弟们可就要乖乖按照一般进口的模式交税了,到底有哪些实际性的变化:
1、以后,不管是个人还是电商做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都必须接受海关监管。企业必须在海关注册登记。
2、三单比对必须要做。不仅如此,货物、物品还得必须先向海关备案,同时还得有海关商品编码及物品8位税号。
3、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的数据必须传送给管理平台。
4、企业申报是按月汇总申报滴。
5、电商企业定义为境内企业,那么是不是境外企业就不受监管呢?
6、个人是境内居民,那么个人向境外企业购买是否属于个人购买行为呢?
7、举报走私成为法规规定的主动义务。
8、海关不光管数据,还要管实物。
9、商检和国税依然还未有任何动作,相信一旦有公共服务平台,商检和国税的相关制度就会出台,届时,检验检疫的要求也会出台,税务制度也会出台。那时,跨境电商企业要干的活还会更多一些。
伴随着文件的出台,必然会有一次大规模的海关整顿行动,以树立文件的权威性。出口跨境电商,今年还得认真点,争取不要撞到枪口上!另外专家提醒:不符合文件所说的条件可是都可以定性为走私的哦。

内容来自[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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