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山东泰安检验检疫局检验人员在对一批农药产品进行现场检验时发现,企业所提交的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上显示,申报包装为组合包装,外容器为纸箱,内容器为塑料瓶,而现场包装用纸箱虽然规格与结果单一致,但其报检产品为固体粉末,并未用塑料瓶而是使用铝箔袋分装,存在货证不符情况。
|C \%H R 根据要求,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所办理的“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规格、型号、产品结构与周期性能检测报告必须一致,该包装生产企业送检产品为组合包装,其性能检验结果单只能按送检产品规格、型号进行办理,而出口企业在拿到性能检验结果单后,未仔细核对证书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便投入使用.
&a'H vQV 提醒广大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前,应确定包装生产企业所提供的性能检验结果单是否与包装规格、型号、产品结构完全一致,最好能提前了解包装生产企业是否能提供相应的性能检验结果单再进行采购,以免出现类似的错误,导致延误发货时间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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