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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综合]台湾发布食品过敏原标签管理法规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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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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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8日,台湾WTO提交了第G/TBT/N/TPKM/149号通报,通报发布了有关食品过敏原标签管理的法规草案。 utk'joo  
根据草案的规定,对于市场上销售的容器包装食品,当其中含有可能引发特殊过敏体质者导致过敏的食品时,应在其容器或外包装上,显著标示其含有可能导致过敏的物品名称,并标明相关的警示语“本产品含有对特殊过敏体质者可能导致过敏的物质**”、“本产品含有**可能导致过敏症状”等字样或类似含有的字样。 1S !<D)n  
l 产品中包含的可能导致过敏的物质包括: (GnwK1f  
l 虾及其制品 pPztUz/.  
l 蟹及其制品 ~r~~0|=  
l 芒果及其制品 7Gb(&'n  
l 花生及其制品 <,S0C\la=  
l 牛奶及其制品,从奶制品中获取的乳糖醇除外 ag6hhkj A  
l 蛋及其制品 Ck,.4@\tK  
草案预计将于2015年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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