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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综合]台湾发布食品过敏原标签管理法规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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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5
:{lwz#9V  
2013118日,台湾WTO提交了第G/TBT/N/TPKM/149号通报,通报发布了有关食品过敏原标签管理的法规草案。 uV/5f#)  
根据草案的规定,对于市场上销售的容器包装食品,当其中含有可能引发特殊过敏体质者导致过敏的食品时,应在其容器或外包装上,显著标示其含有可能导致过敏的物品名称,并标明相关的警示语“本产品含有对特殊过敏体质者可能导致过敏的物质**”、“本产品含有**可能导致过敏症状”等字样或类似含有的字样。 qe~x?FO_>  
l 产品中包含的可能导致过敏的物质包括: [K!9xM6  
l 虾及其制品 d0 cL9&~qW  
l 蟹及其制品 1<@SMcj>  
l 芒果及其制品 ; * [:~5Wc  
l 花生及其制品 NW3 c_]`=  
l 牛奶及其制品,从奶制品中获取的乳糖醇除外 tYS4"Nfb+  
l 蛋及其制品 !xM5 A[f  
草案预计将于2015年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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