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设计要求 `s
UY$Q 实施措施草案附件2规定了上述四类产品待机和关机功耗的生态设计要求,并提出分两个阶段实施其耗能限值:
]i0=3H2 第一阶段:在实施措施生效之后1年(即2010年),关机或重新激活的待机模式下功耗不得超过1瓦,具有信息或状态显示的待机模式功耗不得超过2 W;
6:; >id${ 第二阶段:在实施措施生效之后4年(即2013年),关机或重新激活动的待机模式下功耗不得超过0.5 W,而具有信息或状态显示的待机模式功耗不得超过1 W。
-K8F$\W 此外,除非产品预定不适合有待机/关机功能,否则在插电状态下,所有产品都应具有关机和/或待机模式或达到功耗要求的其它模式。并且,当产品未使用其主要功能或不影响其他耗能产品运行时,产品应提供电源管理或类似功能,使得在合理的最短时间内自动将产品切换至待机、关机或能耗不超过实施措施规定的要求的其他模式。所应用的合格评定程序为“内部设计控制”和“符合性评价管理体系”,并通过CE符合性标志和符合性声明来确保并声明符合这些要求。
$- %um 在信息要求方面,制造商应针对每种待机/关机模式提供:
~QPTs1Vk8 —电力消耗的数据(精确到小数点后第2位);
<,/7:n —使用的测量方法;
Kj3Gm>B<y —设备模式的选择或程序的描述;
ZS]Z0iZv9 —设备自动切换模式的过程说明;
,tyPZR_ —设备的操作说明;
@>~\So| —测试时的各项参数;
.{`C>/"} —有关待机/关机模式符合性评估的设备特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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