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有效而公平城市化进程
杜绝剥夺农民利益、制造廉价劳动力、以扩大城市土地面积为主的伪城市化。
城市化过程中制造新的贫民是城市化之耻。目前新一轮城市化中农民上楼运动方兴未艾,土地作为目前中国增值最快的资产品,地方政府有足够的动力将农民土地转为国有在商品化开发之后谋求暴利。
新一轮对农民的土地剥夺催肥了地方财政。据周天勇先生的估算,从改革开放以来,低价征用制度,从农民手中转移的利益大约在15万亿人民币左右,而卖地补偿给农民的不到其中的5%,形成4000万失地、失保和失业农民,大城市郊区农民的高补贴只是特例。
另一方面,农民工朋友上半截在城市,下半截在农村,他们在城市出卖劳动力之后,必须回到农村寻求土地收入保障,只实现了农村人口与城市中低端就业市场的对接,而未完成包括就业、福利、教育在内的全部衔接。这些常住人口上半身在城市,根基依然在乡村,中国城市化是“半城市化”。中国城市经济之所以能够获得长足进展,原因之一是在半城市化进程中,城市获得“掠夺性红利”。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指出,城市中农民工及其家属的社会保障覆盖水平大约仅为城市户籍人口的1/10。因为“掠夺性红利”,中国的社会保障、社会服务业无法取得突破性进展。
户籍制度是羁绊中国城市化的绊马索,不仅绊住了中国的生产效率,还浪费了资源,抑制了本应随城市化而来的消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的估计,2006年以来,中国新增的数千万城镇人口中,真正转为城市居民的农民工可谓凤毛麟角。
城市化过程如果不幸沦落为新圈地运动,有可能造成城市赤贫阶层,向城市输送源源不断的无消费能力与专门技术的低端产业工人。健康的城市化过程,会在土地流转与工业化的过程中,通过土地财富的再分配,造就一批拥有基本消费能力的中产收入阶层。当农民得到土地权证,并且这份权证足以让他们以中产阶层的身份进入工业化时代,当领导人敦促农民不要轻易出售土地证以获得最丰厚的土地溢价时,这样的城市化进程才能培养中国最急需的中产收入阶层与中高端技术工人。
城市化率是城镇常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从常住人口计算,中国用30年完成了发达国家百年的城市化进程,而以户籍人口计算,中国的城市化率则要低得多。据《21世纪报道》披露,根据2010年的数据,2000年,全国常住人口城市化率34.8%,户籍人口城市化率25%。十年时间,全国常住人口城市化率提高了12.2%、达到46.6%,户籍人口城市化率仅增加1个百分点,只有26%。重庆直辖以来,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31%提高到51.6%,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从19.5%提高到29%,二者差距从11.5个百分点扩大到22.6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城市化率可能虚增了20%的比例,这20%潜藏着无数被认为是城市居民的半城市化边缘人群。
十八大报告强调了城市化过程中农民可获得相对公平的土地收益,未来随着基本保障体制的完善,随着跟随终身可以流转的福利体制的建成,相信中国的户籍改革从小城镇到大城市将逐步放松,最终取消。城市化将立足大都市圈,提高城市的效率,在单位土地上创造更多的财富。在发源于秦代的户籍制度取消后,中国才能真正立足于现代城市化国家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