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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RoHS]全氟辛烷磺酸盐(PFOS)指令2006/122/EC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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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nbot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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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11-05
— 本帖被 kelly 从 REACH/RoHS环保 移动到本区(2013-10-21) —
关键词: PFOS指令
欧盟于2006年12月27日发布限制全氟辛烷磺酸盐(PFOS指令2006/122/EC,该指令时对76/769/EEC的第30次修订。指令全文共四条,规定PFOS含量超过限量要求的物质、配制品和物品不得在欧盟市场上销售。该指令于2008年27日生效,2009年5月31日废止,相应管控要求纳入REACH法规限制篇。目前,索尼、松下、微软和三星等全球知名企业均已开始管控PFOS。 6L9, 'Bg  
限值要求: h3!$r~T!a:  
物质和混合物(如油墨、油漆等):50ppm YoKs:e2/:  
物品(包括成品、半成品及其零配件):1000ppm y(W|e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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