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企业在第一次遇到反
倾销调查时都会感到无所适从。此时必须首先镇定下来,在有限的回应期内做以下几件事:一是联系政府和商会;二是确定本企业是否为涉案企业;三是如已确定为涉案企业,要迅速决定是否应诉;四是决定聘请律师和准备回答问卷等具体应诉事宜。现将这几个方面简单解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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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联系政府和商会是非常必要的,根据我国的有关
反倾销应诉组织条例,商务部公平
贸易局是政府
反倾销应诉的主管部门,进
出口商会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是应诉的组织协调单位,企业是应诉的主体。这样,商务部、商会、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就构成了反倾销应诉链中的四个环节,在应诉工作中,这四方面协同合作,形成“四体联动”的工作模式。企业虽然是应诉的主体,但却缺乏应诉经验,在立案之初,迅速地联系到政府和有关商会是寻求支持的最佳选择。
8o' a 其次,由于各国海关编码存在差异,反倾销中的涉案
产品是以其产品描述为最终确定
标准的,企业一定要对自已的出口产品进行排查,明确本企业是否出口了涉案产品,企业是否为涉案企业(有关概念见第一部分)。如南非对我钢制车轮进行反倾销调查,而我国车轮的海关编码是不分何种材质的,机电商会在通过
查询我车轮对南非的出口统计后通知了一些企业,但马上有企业反馈说出口的是铝制车轮,这显然不在受调查范围之内,企业也就不用应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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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确定了本企业为涉案企业后,必须迅速做出是否应诉的反应,因为调查机关留给我们回答问卷的时间是十分有限的,通常只有一个月。因为要涉及较高的律师费和大量的应诉工作,甚至有的企业因为能做决定的总经理出国而一直等到答卷期限快过了才做出应诉决定,这样匆匆上阵,往往不能接时提交问卷或问卷回答得不尽如人意。
V>#iR>w_4, 最后,但也是很重要的,就是聘请一个好的律师,认真准备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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