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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与贸易壁垒有关的一些基本概念  申请加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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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2-10-25
21、什么是蓝色贸易壁垒? "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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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色贸易壁垒(Bluebarriers)是指以劳动者劳动环境和生存权利为借口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是一种新型的贸易壁垒,其源于社会条款,是对国际公约中有关社会保障、劳动者待遇、劳工权利、劳动标准等方面规定的总称,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相辅相成。蓝色贸易壁垒的核心是SA8000标准,包括核心劳工标准(涉及童工、强迫性劳动、自由权、歧视、惩戒性措施等内容)、工时与工资、健康与安全、管理系统等方面。此标准是由经济权益促进委员会认可局制定并推动的,用于工商业企业对保护劳工基本权益等社会责任的通用管理体系。SA8000标准强调企业在赚取利润的同时,要承担保护劳工人权的社会责任,具有名义的合法性,但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悬殊,具有不同的国情,若一视同仁,则会导致实际上的不公平对待。 `Ac:f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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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12-10-25
22、什么是碳排放和碳排放权? # $~ 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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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碳排放(carbon emissiont)主要指的是二氧化碳和其它温室气体的排放,《京都议定书》附件中强调了六种温室气体,除二氧化碳外,还有甲烷(CH4)、氧化亚氯(N2O)、氢氟碳化物 ( 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这些气体被认定是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的“帮凶”。 ki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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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碳排放权是在《京都议定书》提出的,碳排放权交易是实现减缓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重要机制。但是目前发达国家对《京都议定书》和《马拉喀什协议》的承诺 ,远不能满足根据人均碳排放权分配原则所应承担的义务。这就好比是物理中的质量守恒的原理。假如碳排放的总量是限定好的。那么在这个框架内,我们就可以通过技术升级来降低碳排放。每个国家都有相应的“指标”比如说今年全球限定排放100单位的碳排放量,A国获得15的指标,B国获得10的指标,其它国家获得其余75单位指标。如果A国只排放了10个单位的碳排放量,而B国刚好排了12个单位,那么B国就可以从A国购买2个单位的碳排量。 X;VQEDM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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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12-10-25
23、什么是碳关税? l]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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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碳关税是指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这个概念最早由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提出,用意是希望欧盟国家应针对未遵守《京都协定书》的国家课征商品进口税,否则在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运行后,欧盟国家所生产的商品将遭受不公平之竞争,特别是境内的钢铁业及高耗能产业。2009年7月4日,中国政府明确表示反对碳关税。 7^: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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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12-10-25
24、什么是美国337调查? LLAa1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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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应申请或自行对进口贸易中的不公平行为启动调查并采取制裁措施的做法。该调查主要针对外国进口产品侵犯在美国注册的知识产权的行为。如果调查机关认定外国进口产品构成侵权,调查机关有权采取排除令和禁止令等救济措施,禁止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以及在美国市场销售。 ,TC;{ $O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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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12-10-25
25、什么是美国301调查? =H]F`[B=  
LX+5|u  
    “301条款”是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的俗称,一般而言,“301条款”是美国贸易法中有关对外国立法或行政上违反协定、损害美国利益的行为采取单边行动的立法授权条款。它最早见于《1962年贸易扩展法》,后经《1974年贸易法》、《1979年贸易协定法》、《1984年贸易与关税法》,尤其是《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修改而成。 3HV%4nZ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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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这项条款,美国可以对它认为是“不公平”的其他国家的贸易做法进行调查并可与有关国家政府协商,最后由总统决定采取提高关税、限制进口、停止有关协定等报复措施。美国“301条款”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301条款”仅指1974年修订的贸易法第301条,可称之为“一般301条款。广义的“301条款”是指《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第1301-1310节的内容,包含“一般301条款”(关于不公平措施)、“特别301条款”(关于知识产权)、“超级301条款”(关于贸易自由化)和具体配套措施,以及“306条款监督制度”。 [G|mY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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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12-10-25
26、何为特别301条款? x"B' zP  
'ig, ATY  
    特别301条款是美国用以确定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国家并进行调查的规定。美《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第1303节(标题为“认定不提供适当而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对美《1974年贸易改革法》第1编第8章进行了修订,增补了第182节,即“特别301条款”。第1303 节在有关修改内容的阐述中称,“本条款的目的在于提出一个整体战略,以确保对知识产权和依赖知识产权保护的美国个人公正、公平的市场准入予以适当而有效的保护。”这也是特别301条款的立法原意。 0{rx.C7|  
/p`&;/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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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12-10-25
27、反托拉斯法指什么? I'_v{k5ZI  
Q1V2pP+=@  
    反托拉斯法即反垄断法,是国际间或涉外经济活动中,用以控制垄断活动的立法、行政规章、司法判例以及国际条约的总称。从广义讲,垄断活动同限制性商业惯例(“限制”指限制竞争)、卡特尔行为以及托拉斯活动含义相当;从狭义讲,国际间的限制性商业惯例指在经济活动中,企业为牟取高额利润而进行的合并、接管(狭义的垄断活动),或勾结起来进行串通投标、操纵价格、划分市场等不正当的经营活动。 #+G`!<7/@f  
Q_}n%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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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12-10-25
终于发完了,陆续整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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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12-10-26
很详细,多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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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12-11-08
好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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