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东莞长安镇的陈小姐近日向《广州日报》反映了她父母近日的烦恼:两屋相隔3米,但对面的女邻居却因天热爱裸身,在屋内晃来晃去,既不关窗也不拉窗帘,害得家里老人平时都不敢开窗。对此,有律师称,女邻居此举虽不违法,但有违常情与道德。
对于律师的说法,我不敢苟同。在年轻人看来,裸体本来就是一种美,大大方方地看就是了。实在不想看,很简单,走开就是,有什么烦恼不烦恼的?果真抱着“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的老观念,那么,一是远离,走开;二是尽量做到视而不见。所谓“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心中若无杂念,什么都是干净的。
但有些网友则从老人家的立场出发,认为裸身是一种性骚扰,他们支持老人向对方讨要精神损害费,俨然把事情法律化了。
当然,时代不同,无所顾忌的裸体对于老人家来说,的确有失尊重。而“年轻女子裸身坐在房中打电脑,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也只有在这个年代的一些年轻人身上才能表现出来。说到底,“老伯的烦恼”,是新旧两代人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冲突所致。但不管怎么说,人家是在家里裸身,家是个人自由的天地。在家展示自己的胴体,又没召人来看,与法律与道德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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